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鸡场鸡白痢净化的技术术语、技术要求、检疫方法、判定标准、卫生防疫措施、消毒方法和净化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种鸡群的鸡白痢净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536-2002 鸡白痢诊断技术规程 NY 5027-2001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鸡白痢 (pullorum disease) 由鸡白痢沙门氏杆菌引起的鸡的一种常见的卵源性传染病。 3.2 种鸡 (breeding bird) 供繁殖用的公、母鸡。 3.3 种蛋 (hatching egg) 用以繁殖后代的鸡卵。 3.4 全进全出制 (all-in and all-out system) 将同一生产单元内的所有鸡群同时转进转出,并对鸡舍进行清洗、消毒的生产模式。 3.5 净道(non-pollution road) 运送饲料、雏鸡、种蛋和人员进出的道路。 3.6 污道(pollution road) 运送粪便、淘汰鸡、废弃物出场的道路。 3.7 净化 (eradication) 对某病发病地区采取一系列措施,达到消灭和清除传染源的目的。 4 材料准备 4.1 器械 针头、玻璃板(或反应板)、灯箱(里面装有光源)、滴管、脱脂棉、金属环、喷雾器、瓷盆、铁制或木制挂鸡架。 4.2 药品 甲醛、高锰酸钾、氢氧化钠、新洁尔灭、百毒杀、75%乙醇、碘酒、过氧乙酸、石灰乳。 4.3 诊断试剂 鸡白痢鸡伤寒多价凝集抗原、标准阳性血清、标准阴性血清。 5 种鸡群检疫 5.1 检疫方法 全血平板凝集试验。 5.2 检疫日龄 5.2.1 种鸡在100~120日龄时,进行第一次检疫。 5.2.2 种鸡在130~150日龄时,进行第二次检疫。 5.2.3 第二次检疫有鸡白痢阳性或可疑鸡时,在160~180日龄进行第三次检疫。 5.2.4 若连续两次检疫均为鸡白痢阴性后,再隔1个月按全群的1%抽检一次。抽检时若出现鸡白痢阳性鸡,则全群普检。若无阳性,则每半年按种鸡群的1%抽检。 5.2.5 检出的鸡白痢阳性鸡及可疑鸡一律淘汰。 5.3 操作方法 5.3.1 将被检鸡挂在已编号的架子上。 5.3.2 用滴管吸取鸡白痢鸡伤寒多价凝集抗原0.05ml, 滴在玻璃板上,同时设置阴性、阳性对照。 5.3.3 用无菌针头刺破翅静脉,以消毒的滴管吸取0.05ml全血滴于抗原上,用金属环将两者混合均匀,并涂展成直径2cm为宜。 5.4 结果判定 在2min(室温)内出现凝集片,抗原与鸡血的混合物呈花斑状,但背景清晰,为阳性;出现少量的凝集片,背景略清晰,为可疑;混合物保持均匀一致,不出现凝集碎片,背景混浊,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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