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03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但是,相对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以下几个缺陷: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滞后,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持续性和规范性,可操作性差,处罚力度相对较轻,法律约束力不够等。 思考与借鉴——“完善”、“与时俱进”和“力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先进理念的学习和先进体系的借鉴是快速建设、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捷径”。通过与国外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相比,以下几点值得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借鉴。 建立并完善一个食品安全核心法律,加快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法规新框架: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源头是关键。结合欧盟的经验,可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使法规覆盖整个食品链的全过程。在法律中重视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的内容,如HACCP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等。同时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其他支持与配套法规标准的建设,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 加快法规体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逐步与国际接轨:世界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客观上要求食品安全法规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做到与时俱进。欧盟法规体系建设在此方面做了表率。我国要加快法规体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防止在发生全球性食品安全事件时形成被动局面。同时,要把我国食品安全立法放到国际立法的高度考虑,加入WTO后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已经证明,食品安全立法的国际化是必然的选择。 增加食品安全立法及管理方面的投入: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资金投入也逐年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也在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立法和管理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稍显微薄,我国食品安全科技水平仍与国外差距较大,法规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及有关方面要加大相应的投入力度。 增强相关法律的惩罚力度:我国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较之以往已经有了较大发展,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加大了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但是,10倍于食品价值的赔偿的惩罚力度大小要“相对而言”,对于发生事故的大企业来说这样的力度不能起到应有的惩罚效果。所以,在惩罚力度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要更为严格,给所有不良商家以震撼,以达到法律应有的约束力。 一个法律体系的完善要经过“千锤百炼”,从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的历程来看,我国正处于它们已经经历过的阶段——处在食品安全事故多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修改“活跃”时期。我们要正确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借鉴国外先进的理念,以科学为基础,结合本国国情加快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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