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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4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

时间:2010-05-08    点击: 次    来源:农业部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官方兽医培训是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官方兽医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必然要求。为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特制定《2010-2014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官方兽医培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各项规定,以提高官方兽医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主要内容,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官方兽医队伍,为促进兽医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保障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农业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官方兽医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培训省及地(市)兽医机构负责人、国家及省级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和部分高层次的官方兽医,监督指导地方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培训所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地(市、县)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县级兽医机构负责人和部分较高层次的官方兽医培训;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和县级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培训;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官方兽医辅助人员培训。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结合官方兽医职位要求和专业特点,确定培训重点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视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强化知识结构系统化和知识更新。要精心编选培训教材,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加强培训管理,健全培训评估体系,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要将官方兽医培训与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学习推广先进的工作方法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3.创新方法,形式多样。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国内规范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坚持省级统一组织培训与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相结合、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参观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积极开展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把培训同调查研究、社会实践、拓展训练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官方兽医学习的主体意识,切实增强官方兽医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官方兽医培训学时学分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官方兽医多渠道、多形式参加学习培训的管理办法。推广官方兽医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官方兽医现代化培训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的官方兽医培训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县四级官方兽医培训网络,明确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官方兽医培训职责,确保官方兽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依托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有关大中专学校的设施、专家和技术优势,努力建设国家官方兽医培训基地。
——全面提高官方兽医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官方兽医知识结构,提高官方兽医专业水平,增强官方兽医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工作高效、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官方兽医队伍。
——逐步提高官方兽医队伍学历层次。力争到2014年省级官方兽医机构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官方兽医达到100%,地(市)级机构达到90%以上,县级机构达到80%以上。
    (二)分阶段目标
——2010年10月底前,制定官方兽医培训大纲,组织开发官方兽医培训系列教材,并不断地加以充实、更新和完善。启动官方兽医在职学历教育。
——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建立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并不断地加以充实和更新。
——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培训。
——2013年12月底前,分期分批分类全面完成省、市和县三级首轮官方兽医培训。
——2014年12月底,完成官方兽医岗位强化培训,官方兽医学历层次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
    省、市、县三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的官方兽医和官方兽医辅助人员,重点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
    (二)培训内容
    官方兽医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行政执法规范;二是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等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三是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知识;四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五是官方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六是国际动物卫生规则;七是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八是动物流行病学、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兽医经济学、动物防疫信息化应用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一些新知识、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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