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控制

湖南省赫山区养殖粪污治理情况剖析

日期:04-08 作者:李建辉- 小 + 大

为全面了解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现状,查找问题症结,找出解决办法,促进赫山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笔者通过全面摸底、实地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赫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剖析。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地处湘中偏北、洞庭湖畔,是洞庭湖经济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区域生态位置十分敏感。

2015年启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以来,对养殖区域进行了多次规划调整,详细划分了禁养区和适养区范围;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面完成了退养,适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全部完成了升级改造,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为种养循环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受到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的通报表扬。

但赫山区是传统养殖大县,2007年以来一直获得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仍有较大数量,且点多面广、地点隐蔽,因此,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的治理依然是赫山区十分艰巨的任务。

一、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配情况

赫山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呈现“山区乡镇多、湖区乡镇少,小散户多、专业户少”的特点。笔者经摸排,截至目前赫山区现有1842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其中生猪小散户占到了42.6%、牛羊小散户占到了31.2%;山区乡镇占61.7%、湖区乡镇占38.3%。

规模以下生猪养殖户948户、年出栏生猪3.64万头,其中年出栏50头以下的785户、5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163户;规模以下家禽养殖户87户、存笼家禽47.5万羽,其中存笼100羽以上500羽以下的5户、500羽以上1万羽以下的82户;规模以下肉牛养殖户675户、年出栏肉牛0.42万头,其中年出栏10头以下的522户、10头以上100头以下的153户;规模以下肉羊养殖户133户、年出栏0.53万头,其中年出栏30头以下的54户、30头以上200头以下的79户。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中,大部分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全,有的甚至无配套设施,配套齐全的养殖户只有2%,养殖粪污在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还存在较大的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主大多数是因陋就简发展养殖,设施简陋,对粪污的收集处理不太重视;再加上,有的养殖业主文化水平较低、小农思想较浓,总认为自己的主要责任就是养好猪、赚到钱,其他诸如粪污问题能收集的就收集、能利用的就利用部分,不能收集、利用的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自家的体量不大,就算有一些外排也不会造成大的污染事故。因此,有的养殖业主对养殖粪污的处理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有的业主能配合采取一些措施,但不督办时大多就放任不管;有的业主在监管部门督办时仍不配合,总认为几千年来养猪都是这样子,干粪已堆沤,只是一点污水不会造成多大污染,还抱怨监管人员是在小题大作、故意刁难。

2、约束监督机制不力

规模以下养殖户多数是缺少资金的农民,为拓展家庭收入来源而利用自家闲置的房屋来发展养殖,养殖区和生活区大多数是混在一起,难以分隔开,因此,其养殖污染排放的隐匿性高,监管难度大。而监管现状是,区乡两级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及人员安排等方面还没有完全理顺,尤其是乡镇这一块,畜禽养殖管理服务水平和职能弱化现象严重,有的乡镇仅安排1名畜牧专干,且既要承担技术指导、防疫检疫、安全监管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同时还要完成其他中心工作,因此,有的同志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力不从心,疲于应付;在法律层面,虽已明确了乡、村两级对畜禽养殖的监管职能,但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来看,乡、村根本无力完成日常监管任务。而区级业务部门也就3-5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对全区上千家畜禽养殖场(户)形成有效监管,这样就导致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雷声大、雨点小”、监管约束力弱的不利局面。监督管理不能及时有效,就不能从源头有效督导养殖业主主动担责,主动搞好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只能在群众的投诉反馈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完成污染事件发生后的督促整改。

上一篇:浅谈常见的环境因素与疾病的关系

下一篇:没有了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5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