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是湖北省传统的畜禽养殖大区,经过多年发展,畜禽养殖已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为有效阻断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新洲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建立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全畜种、全环节、全覆盖”收集处理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和争取政策支持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新洲区现有规模养殖场463个,2022年出栏生猪42.6万头(其中育肥猪19.1万头、商品仔猪23.5万头),规模家禽存笼1650万只,肉牛肉羊近3万头(只)。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5个,年均屠宰生猪总量约30万头。2022年全区共完成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33031头、病死蛋鸡550166只、肉鸽807只、羊84只、肉兔6320只,折算为51622.01个猪当量,核定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567.8万元(110元/猪当量)。2022年完成生猪屠宰环节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共计47134.83公斤,折算为523.72个猪当量(1个猪当量/90公斤),核定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4.2万元(80元/猪当量)。全年共计拨付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572万元。 二、主要做法 1、狠抓体系建设 建立全覆盖收集体系 全区以街镇为单位规划建设收集中心13个,每个收集中心由政府投资建设容积15-30立方米冷库一座、收集转运车辆一台,配备高压冲洗消毒设施,由街镇(畜牧部门)实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中小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和生猪定点屠宰场、公共区域病害产品的收集。大型养殖场(生猪设计年出栏1万头以上、蛋鸡设计存栏10万只以上)建设冷冻收集点36个,负责本场病死畜禽收集。此外,为降低街镇收集中心转运成本,引导全区352个家禽规模场全部配备了1000立方冷柜暂存设施。通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病死畜禽及病害肉品全覆盖收集体系。 2、狠抓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研究出台了《新洲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新洲区农业农村局新洲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相关要求的通知》《新洲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制度层面明确了无害化处理政策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管理以及监管职责、审核程序、无害化处理防疫规范等,特别是对病死猪以外其它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会同区财政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根据现有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折算标准和补助标准,为推进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措施落地落实提供了政策依据。 新洲区结合机构改革和街道赋权等职能变更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无害化处理监管职能,逐步建立了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街镇负责收集环节运行及监督、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处理环节监督的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体系,形成了收集环节和处理环节、部门与街镇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制约的无害化处理运行监督机制,确保了无害化处理信息真实、准确。 3、狠抓保障措施 全力争取政策支持 监管队伍和经费保障充足是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关键。区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严格落实《新洲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全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争取区政府、区编办和相关部门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协调区编办落实每个街镇防疫检疫监督人员编制1—2名、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派驻无害化处理中心监督人员编制2名。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明确每个街镇收集中心每年核定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冷库电费、维修保养、人员聘用等运行支出,不足部分由街镇政府统筹;核定无害化处理中心专项监管工作经费每年6万元,监管人员公用经费按照公务员一类单位标准核定。三是加强补助资金保障。鉴于目前中央和省级未将病死猪以外畜禽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市级预算资金有限等实际情况,经多方协调争取,建立了无害化补助资金缺口区级财政兜底保障机制,除区级应配套资金外,每年补助资金缺口约200万元从区委一号文件农业专项经费中优先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