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猪、牛、羊、禽产地检疫 2020 年辽宁省全省猪、牛、羊、禽产地检疫数量与 2015 年相比,除猪的产地检疫数量增幅相对较小外,牛、羊、禽的产地检疫数量增幅均超过了1 倍,猪、牛、羊、禽产地检疫总量增幅较大(表 2)。 表2 辽宁省2015 年、2020 年猪牛羊禽产地检疫情况
3 存在问题 3.1 畜牧兽医机构队伍弱化趋势明显 本轮机构改革后,辽宁省各级畜牧兽医机构数量、人员数量均呈明显减少趋势,机构队伍弱化严重。从机构数量看,市、县两均减少 30% 以上,乡镇机构相对保持稳定;从工作人员数量看,市级和乡镇分别减少约 41%、25%,县级工作人员减少约 10%,村级动物防疫员也明显减少;从专业人员数看,市级减少最多,其次是乡镇,减少最少的是县级。 究其原因,2018 年国家深化机构改革以来,辽宁省着力于精简机构,形成了“大行业、大支撑”的新机构格局,原则上 1 个行业主管部门对应 1~2个事业类中心。各级畜牧兽医局被合并入农业农村厅(局),多数仅保留 2~3 个内设处(科股)室。下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被撤销后,与其他农业口事业单位“打包”成立农业(畜牧)发展服务类中心,兽医机构大幅缩减。部分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被分流,加之持续多年的编制压缩、限招停招和退休流失等的综合影响,造成了当前辽宁省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数量持续下滑。 3.2 动物防疫体系和体制机制受到冲击 2018 年,辽宁省各级机构虽然总体按照“大行业、大支撑”的模式框架进行了改革,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机构改革”的规定,各地在新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机构级别、人员转隶、隶属关系等方面呈现“百花齐放”局面。原有畜牧兽医省市县三级纵向畅达、横向协调的“行政主管部门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动物防疫体系被打破。 随后,国家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辽宁省市县两级刚进入农业(畜牧)发展服务类中心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又脱离出来,进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其原授权行使的检疫、监督和执法三大职能被彻底分化,原有畜牧兽医体制机制受到巨大冲击。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职能有的保留在农业(畜牧)发展服务类中心,有的被带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有的被划入农业农村局等,甚至出现职能错位、缺位等情况。从目前形势看,辽宁省乃至全国基本形成大农业“行业管理、技术支撑和行政执法”新的“三驾马车”,但新的体制机制需要在实际中逐渐磨合,最终实现高效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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