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测时间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情况下春秋防期间分别集中开展一次免疫抗体监测,4-5月份、10-11月份可集中开展一次病原学监测。 五、监测方式 (一)被动监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疑似流感症状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等经济动物和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采样进行监测。野禽样品应联合林草部门共同采集。 (二)主动监测 1.病原监测。采用先抽取场群,在场群内再抽取个体的抽样方式开展监测采样。选择场群时要覆盖种禽场、商品禽场、散养户及屠宰场,同时兼顾不同禽类养殖场点的数量比例。候鸟主要栖息地监测要全覆盖。 2.抗体监测。选择场群时要覆盖种禽场、商品禽场和散养户,同时兼顾不同禽类养殖场点的数量比例。 六、监测数量 省级及各地监测任务数量见附件19。 七、检测方法 (一)病原检测。采集禽咽喉/泄殖腔拭子、病料以及高风险区域环境样品,采用RT-PCR或实时荧光RT-PCR方法进行检测。 (二)抗体检测。采集血清样品,采用血凝抑制试验(HI)进行H5、H7亚型禽流感抗体检测。 八、判定标准 (一)免疫合格个体。经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对灭活疫苗免疫的家禽,免疫21 天后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二)免疫合格群体。对灭活疫苗免疫的家禽,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群体总数的70%(含)以上。 (三)监测阳性个体。采用国家推荐的RT-PCR或实时RT-PCR检测方法,结果为阳性。 (四)确诊阳性个体。监测阳性个体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确诊,结果为阳性。 (五)确诊阳性群体。群体内至少检出1个确诊阳性个体。 (六)临床病例处置。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处置。 附件3 口蹄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目的 掌握口蹄疫病原感染与分布情况,了解高风险区域和重点环节动物感染情况;评估畜群免疫效果,掌握群体免疫状况。 二、监测对象 猪、牛、羊、鹿和骆驼等偶蹄类动物。 三、监测范围 种畜场、规模饲养场、散养户、活畜交易市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散养户以自然村作为监测采样的流行病学单元。 四、监测时间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情况下春秋防期间分别集中开展一次免疫抗体监测,4-5月份、10-11月份集中开展一次病原学监测。 五、监测方式 (一)被动监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牛、羊、鹿和骆驼等偶蹄动物或野生动物出现水泡、跛行、烂蹄等类似口蹄疫的症状,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采样进行监测。 (一)主动监测 1.病原监测。采用先抽取场群,在场群内再抽取个体的抽样方式开展监测采样。选择场群时要考虑猪、牛、羊、鹿和骆驼等偶蹄类动物的种畜场、规模饲养场、散养户、活畜交易市场、屠宰场的比例。 2.抗体监测。选择场群要综合考虑猪、牛、羊、鹿和骆驼等偶蹄类动物的种畜场、规模饲养场、散养户、活畜交易市场及屠宰场的比例,以及不同种群动物的年龄和免疫次数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