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加强执法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畜产品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构建“一厂(企)一码、一畜一标”动态数据库,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畜产品“鄂冷链”追溯码。加大涉及“瘦肉精”、私屠滥宰、屠宰病害肉牛、注水或者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全面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行为,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健全乳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推进全链条风险管控。构建产地检疫、运输车辆、指定通道、屠宰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养殖、屠宰检验检疫,建立检疫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建设。加强活畜禽跨区域流通监管,强化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全面完成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建设,升级和改造一批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提高畜牧兽医监管服务信息化水平。 (八)加强兽医体系能效建设 以机构组织、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服务为建设重点,全面提升畜牧兽医科学决策、技术支撑、监督执法、服务生产能效,构建权责分明、组织协调、运转高效、服务专业的兽医体系。 加强兽医机构组织建设。巩固和稳定省、市、县三级承担兽医行政管理、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疫病防控和技术支撑工作职能的机构,健全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监督执法、防疫、检疫和兽医服务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动物疫病监测、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协作机制,按照“三权归县、服务在乡”的管理体制,设置乡镇站或区城性畜牧兽医站。立足于全省各级兽医机构的资源配置、行政管理、监督与检疫、疫病防控等全方面能力,建立健全科学的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开展兽医机构效能评估工作试点。 加强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疫病防控、执法管理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向执业兽医发展,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选聘一批高素质的动物防疫专员。完善畜牧兽医队伍的管理机制,完善准入制度和兽医职业道德规范,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 加强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各类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兽医服务组织多样化、多元化发展,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鼓励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等公益性服务。推进制定全省兽医社会化服务从业准则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能力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 五、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一)畜禽种业提升工程 以“稳生产、保供给、显优势、强品牌”为目标,以构建现代种业体系为重点,以提高设施装备水平为核心,加强和完善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系)培育、良种繁育体系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设施建设,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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