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化学污染控制。制定防止化学污染的控制计划和操作程序,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能污染生猪或生猪产品的化学制剂。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作为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生猪或生猪产品的活动部件的润滑剂。 (3) 物理污染控制。制定防止异物污染的控制计划和操作程序,通过设置金属检查器等设备,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生猪或生猪产品的风险。 5. 消毒彻底 (1) 虫害控制。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前,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对人身、生猪或生猪产品、设备工具等造成污染;不慎污染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2) 车间与车辆消毒。在每天生产前、后对待宰间、屠宰间、分割车间等生产场地进行清洗消毒;隔离间、无害化处理间及相关用具等在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运输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车辆、用具等在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冷库消毒,冷库消毒不能使用剧毒、有气味的药物。 (3 )设施设备消毒。每天对车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生产过程中,对器具、操作台和接触生猪产品的加工表面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定期对存血罐内部和管道进行清洗消毒。 (4) 屠宰工具消毒。生猪屠宰、检验过程使用的器具、设备,如宰杀设备、检验刀具、开胸和开片刀具、检疫检验盛放内脏的托盘等,每次使用后,使用82℃以上的热水进行清洗消毒。 (5) 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进行洗手消毒、淋浴,更换工作衣帽和鞋靴。生产过程中进行周期性的洗手消毒。 6. 品牌经营 (1) 品牌建设。发展自有肉类产品品牌,建设完善的产品销售渠道。 (2) 深加工能力。具有与屠宰能力相适应的胭体分割、包装等生猪产品深加工能力。 (3) 配送运输。配有专用的肉品冷链运输车辆,具有完整的肉品配送体系。 (五) 检测检验科学化 1. 装备匹配 (1) 检测检验实验室。建有与屠宰加工规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实验室各功能区分开,相对独立。 (2) 检测检验能力。具有“瘦肉精”类物质、水分、细菌、挥发性盐基氮、农药、兽药、重金属、非洲猪瘟等理化、生化、残留及动物疫病检测检验能力。 (3) 检测检验设备。屠宰企业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烘箱、水浴锅、干燥器、万分之一天平、温湿度计、4℃冰箱、低温冰箱、离心机、移液器、酶标仪、 PCR仪、纯水仪、超净工作台、高温灭菌器、凯氏定氮蒸馏装置、滴定管等设备。 (4) 药剂管理。检测检验用药剂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安全存储,定期更新。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混放,设专柜存放,并由两人及以上共同负责管理。 (5) 委托检测。屠宰企业若不具有相关检测能力,则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与其签订检测协议。 2. 检测要求 (1) 对每批屠宰加工产品进行“瘦肉精”类物质、水分、挥发性盐基氮等肉品质量指标的检测;按国家规定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检测。 (2) 制定主要致病菌和指示菌等卫生指标检测方案,明确检测频次和数量,定期开展菌落总数、沙门氏菌等主要致病菌和指示菌的检测。 (3) 根据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制定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残留检测方案,明确检测频次和数量,定期开展抗生素和重金属残留检测。 |
上一篇:OIE非洲猪瘟标准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