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非洲猪瘟(ASF)标准,是OIE成员开展ASF防控应遵循的国际标准,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指定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准则,对各国ASF防控和监测、应急机制建立和生猪及生猪产品流通贸易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本文梳理了OIE-ASF标准修订历史沿革,从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出口贸易要求、疫病状态、疫病监测、病原灭活等方面介绍了2002版、2008版、2017版和2019版标准的修订情况和具体条款内容。现行2019版ASF标准较2008版增加了安全商品、疫病监测和不同产品中病毒灭活等条款,对世界各国动物产品贸易、ASF防控等方面都有了新要求。为应对这些要求,我国应积极参加OIE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制定我国标准法规,积极开展ASF防控工作,合理建立ASF监测体系和ASF无疫小区。 1921 年 非 洲 猪 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首次发现于肯尼亚,1957 年陆续传播至葡萄牙、西班牙、法国、比利时和荷兰等欧洲国家。由于当时葡萄牙和西班牙 ASF 疫情与受污染猪肉的运输有密切联系,为保障全球生猪及生猪产品国际贸易流通健康稳定,OIE 于 1968 年首次制定并发布了 ASF 标准,拟通过施行严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贸易措施阻止疫情扩散。1978—1980 年,ASF 再现欧洲,随即传播至古巴、巴西等美洲国家,2007 年 ASF 传入俄罗斯、格鲁吉亚等欧亚国家,传播范围进一步扩散,鉴于当时区域化防控技术已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概念和技术发展良好并已写入 OIE 法典,故 2008 年版 ASF 标准增加了“生物安全隔离区”等无疫状态相关条款。随后 OIE 在古典猪瘟、口蹄疫和禽流感等标准中加入了疫病监测相关条款或具体商品病毒灭活要求等条款,而疫病监测和产品中非洲猪瘟病毒(ASFV)的灭活对相关产品国际贸易和ASF 防控意义重大,故 2017 年版 ASF 标准增加了监测和病毒灭活相关条款。 2018 年以后 ASF 传入中国、韩国等亚洲国家,全球 ASF 疫情进一步扩散。因 2017 年 5 月 ASF 标准经 OIE 大会表决时有成员投了反对票,为了进一步优化 ASF 标准,OIE法典委员会2019年再次修订ASF标准并增加了“安全商品”条款,以便保障明胶等相关安全商品的进出口贸易通道畅通,减少不必要的进出口检测。 ASF 目前仍是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2020年至 2021 年初,欧洲、非洲、亚洲和大洋洲有 20个 OIE 成员报告发生疫情。该病危害较大,且逐步向全球扩散传播。为控制 ASF 全球流行传播趋势,稳定国际贸易和各国国内经济,OIE 发布并多次修订 ASF 标准,现行版本为 2019 年版。因2002 年以前 ASF 标准内容修改较少,本文重点对2002 年以来 ASF 标准的修订情况进行介绍。 1 2002 年版标准 2002 年版标准条款主要集中于对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出口贸易要求,涉及从 ASF 感染国或无ASF 国家 / 地区进口家猪、野猪、猪精液、猪胚胎新鲜猪肉、猪源性血粉等产品,还涉及“无 ASF国家”“无 ASF 地区”“ASF 感染区”和“进口需要考虑风险的产品列表”等内容,详见表 1。 表 1 2002 年版 ASF 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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