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无布鲁氏菌病小区监测要点 一、监测目的 证明申报无布鲁氏菌病小区(布病无疫小区)内的牛/羊无布鲁氏菌感染。 二、监测依据 《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一无布鲁氏菌病小区标准》《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标准》(农办牧〔2021〕32号)《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一规定动物疫病监测准则》。 三、监测对象 成年(性成熟)牛/羊,非免疫无布病小区的去势公畜、切除卵巢的母畜除外。 四、监测范围 无疫小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场,以及缓冲区内相关场所。 五、监测要求 除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规定动物疫病监测准则》规定的监测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点。 (一)对所有引入无疫小区的牛/羊进行检测。 (二)企业对所有出现流产、死胎的牛/羊均应记录,并及时采样送官方实验室或官方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三)申请评估前的12个月内对无疫小区开展2次监测。企业开展的第1次监测结果为阴性,且官方日常监测和检疫均未发现布鲁氏菌感染或病例后,官方实验室或官方指定实验室开展第2次监测。承担企业检测的实验室检测条件和能力须得到官方 兽医机构的认定。 每次监测的采样工作应在1个月内完成。在养殖场,对所有成年牛/羊采样。无疫小区配套屠宰场的,采用系统随机方式抽检成年牛/羊30头/只,不足30头/只的全采。 (四)设有缓冲区的,申请评估前12个月内由官方实验室或官方指定实验室对缓冲区开展2次监测。按照2%的个体预定流行率、95%的置信度、90%的试验敏感性确定抽样数量。抽样覆盖养殖、交易、隔离、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优先选择高风险动物(发生过流产、死胎的牛/羊和新引进牛/羊等),数量不够时再按随机抽样原则补足样品。 六、省级评估抽检 省级评估时,按照2%的个体预定流行率、95%的置信度、90%的试验敏感性确定抽样数量。抽样覆盖小区内养殖、屠宰(采集脾脏)等生产单元,优先选择高风险动物,数量不够时再按随机抽样原则补足样品。 七、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 根据《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和结果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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