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搞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动物疫病免疫、检疫、监测、诊断等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动物健康和保护畜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一是要确保动物防疫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二是认真做好每年春秋两季集中防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免疫注射时要切实做到免疫耳标、免疫档案、免疫证“三位一体”,确保防疫规范化;四是加强疫情监测体系建设,使疫情能够早发现、早控制:五是加强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确保防疫质量。 2.3 加强兽药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兽药,严禁非法生产国家己明确禁止生产的兽药。兽药生产厂家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配套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合格率。各兽药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以及停药期等,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或可能具有“三致”作用和过敏反应的兽药。 2.4 加大对畜产品兽药残留的监控力度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机构,配备完备的检测仪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规模养殖场(企业)进行兽药残留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违禁药物和假、冒、伪、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法行为。 2.5 加强动物卫生管理 根据我国畜牧业发展现状,加大动物卫生管理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污水排放标准及残留药物监控标准,对重大疫病应建立起快速应急机制,以法规形式制定防制方案。加大对病死畜禽管理,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确保人身健康和防止动物疫病流行。协调整合畜牧、工商等部门的管理职能,开展畜产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最基本的畜产品安全。 2.6 加快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步伐 由于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工作刚刚起步,加上没有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致使部分养殖场(企业)对绿色畜产品的认证持消极态度。因此,必须加快绿色畜产品的认证工作步伐,同时,建立全国或各省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增强广大养殖户的畜产品安全意识,并促使其自觉地规范使用兽药。 2.7 大力推行规模化养殖 规模化养殖不仅有利于提高养殖科技含量,而且更利于畜产品安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发展企业化经营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组织分散养殖户建设区域性的养殖小区,倡导无抗生素动物保健,推行环保安全措施,只有养殖生产科学规范,才能保证实现最广泛的畜产品安全。 总之,畜产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畜产品安全工作,牵涉到动物饲养管理、防疫检疫、屠宰加工和流通等各个生产环节,各级政府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担负责任,确保畜产品无病原微生物侵害,无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无异常气味和颜色,无掺假注水,让广大人民真正吃上绿色安全食品。 |
下一篇: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