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议的答复

日期:06-30 作者:新闻办- 小 + 大

五、关于加强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坚持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的思路,指导各地立足实际,推动在适宜区域范围内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逐步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2021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要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健全的地区,原则上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应委托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确有必要自行处理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要求建设处理设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处理;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无法覆盖的牧区县、山区县等,要在生物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无害化处理方式,引导建设适宜的收集、暂存、处理设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立足我国畜牧业发展实际,全面总结地方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积极稳妥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六、关于推动无害化处理体系提标升级

规范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2017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明确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硬件设施、工艺技术、动物防疫等基本要求。为科学评价我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效果,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组织开展评估工作,选择部分采取不同处理方式的无害化处理场,开展动物病原灭活效果评估,评价不同技术模式安全性水平,同时通过对处理终端产物、储存地点和运输工具进行病原采样检测,评估各环节生物安全性。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结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分级评定和管理的可行性,推动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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