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乳制品质量安全基本情况,掌握乳制品生产企业发展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狠抓贯彻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在推进中遇到的有关乳制品企业标准、产业政策、奶源管理以及进出口等问题,要积极与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省局相关业务处室沟通会商,协调解决,确保乳制品质量提升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提升监管能力。要积极开展乳制品监管专业化培训,建立乳制品监管专业化监管队伍,下大力提高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乳制品监管责任落实。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每年11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局食品生产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