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明确流浪动物主管部门,规范宠物交易市场管理 流浪动物管理涉及公安、城管、卫生、畜牧等多个部门,牵涉登记、检疫、救助等多个环节,考验着社会精细化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因此,首先应明确流浪动物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牵头,分管部门协同,形成从上到下的流浪动物管理协调机制。在强化管理,明确权责界限的基础上,还应完善服务,进一步为宠物登记、免疫工作提供便利,不断加大收容、留检力度,避免流浪动物遭受二次伤害。与此同时,也应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创设救助机构,为流浪动物提供安全可靠的避风港。 此外,还应对宠物交易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饲养宠物的门槛,有效降低宠物遗弃行为的发生。对现阶段缺乏管理且环境混乱的宠物交易市场进行合法取缔,由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并投入一定资金建设正规化的宠物交易市场。宠物市场是我国家庭饲养宠物的首要来源,必须针对各个环节做好严格把控,首先是防疫方面,在市场内设置防疫检查站,对涉及买卖的宠物进行必要检查;其次是宠物间的分类管控,将各类宠物划定不同的交易区域,避免不同宠物群体之间交叉感染疾病;最后是对交易市场的环境卫生进行必要监督,每日清扫、消毒工作都必须落到实处,严防人兽共患病传播。此外,还应加强对宠物食品、医疗等相关上下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形成从购买到饲养的闭锁消费链。 3.5 加强宣传教育,控制遗弃、虐待动物行为 政府首先要做好动物保护和文明养宠方面的宣传工作,在加强公众对于流浪动物关爱意识的同时,强调好每一位宠物主人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养宠成为一阵风潮。养宠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投射了一个国家公民的文化素养,遗弃宠物的行为表明公众还缺乏正确对待宠物的意识和养护知识。因此,对相应制度进行完善以外,更需要涵养公众文明,培育社会共识。从道德层面引导人们对于动物保护的重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健全的伦理道德观念。一方面,要提升宠物主人的素质,培养理性、科学的养宠观念和规则意识;另一方面,要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养宠观念和意识形态,从根本上避免遗弃、虐待动物等行为的发生,推动我国宠物行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晏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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