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战略

积极开展实验室认可,提升检测国际化能力

日期:07-18 作者:宫兆合- 小 + 大

 

图2 认可规范文件体系

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分,实验室认可分为:

1、检测和校淮实验室认可(依据CNAS-CL01《检测和校荘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即ISO/IEC17025);

2、医学实验室认可(依据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里和能力认可准则》等同ISO15189);

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依据CNAS-CL0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等同ISO/EC17043);

4、标物/标样生产者认可(依据CNAS-CL04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等同ISO17034);

5、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依据CNAS-C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等同GB19489);

6、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认可(依据CNAS-CL06《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机构质里和能力试可准则》等同GB/T27416);

7、医学参考测量认可(依据CNAS-CL07《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ISO15195);

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依据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9、科研实验室认可( 依据CNAS-CL09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

目前实验室认可涵盖了生物、化学、机械、电气、日常消费、植物检疫、卫生检验、医疗器械、兽医、建设工程与建材、无损检测、电磁兼容、特种设备及相关设备、软件产品与信息安全产品等14个领域,数千个项目。

四、实验室认可的申请条件及途径

4.1 申请认可条件

实验室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具体条件以“中国合格评定认可中心”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1、申请人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自愿申请认可;

3、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4、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即:管理体系覆盖了全部申请范围,满足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各层文件之间接口清晰;

5、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能达到预期目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应在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以后进行;

6、申请的技术能力满足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

7、申请人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校准/鉴定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资源,例如主要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应能满足相关资格要求等;

8、使用的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应能满足 CNAS 相关要求;

9、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校准/鉴定经历;

10、遵守 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4.2 申请认可途径

实验室申请认可应当通过“中国合格评定认可中心”网站上的“CNAS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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