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堂之高忧其“规”,江湖之远愁其"定” ——略析妨碍生猪成功复养的人为(或官为)主要表现 本月6日和12日的国务院经济会议,李克强总理都强调两个要求:尽快恢复生猪生产,深入清理各地不合理禁限养规定。 如此频率与语气,跃然纸上的肯定就是着急和责任。但目前,我们到底还有多少“规定”需要清理取消,具体一点,需要全面、彻底、快速的清理取消? 可能,真的不少。而且,难度不小。 毕竟,恢复养殖和正常养殖,而且要尽快涉及面就太广了。结合我们的现实,特别是些特色,目前还得老老实实地用“谈何容易”这个词汇。这里面,各种各样妨碍性规定,有老生常谈因素,也有因为非瘟出现后而粉墨登场的"新对策”。对此不妨简单一聊。 ——先谈疫苗。这个宝贝不论是怎么样去千呼万唤,但它“始出来"肯定会迟迟不到姗姗不至,估计,成熟正规的疫苗,明年还是犹抱琵笆,无法出阁。目前养在深闰人难识,让她出落到楚楚动人,瓜熟蒂落,时间的定夺真的非常迷茫。既然防瘟控瘟是持久战,那肯定就是全民战,为什么如此高度垄断,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地不允许多一些机构加入研发?这样的规定,可能有某方面的考虑,但什么样的考虑,都应该以安全、尽快为目标。众人拾柴火焰高,总比单门独斗强。 ——土地问题也非常突出,非常“瓶颈”。此关由来已久又影响尤恶,但现在还是没有一个很好的配套措施予以解决。大家都知道大多数养殖场只能在林用地上建设,但偏偏林业部门有个寒光闪闪的尚方宝剑“森林法”。那家伙属于法律,你的养殖场建设土地只要是属于林地,又没有经过大爷我批准,那就看本衙的心情了。这个问题,前些文章里我已经提到,只要负责任,帮助改变土地属性就可以了。但,有哪一个林业部门会去主动帮忙?为什么时至今日还不下ー个硬性规定的 文件去规范之?如果连这样的“清理"都做不到,其他事情就不好推动了。 ——再看看门槛。市场准入,国家是尽可能宽松和便利,但现在,这方面的要求可以说多得令人眼花缭乱,不胜其烦,还甚至烦而无望,因为大量没有规定依据的规定,让你摸不着头脑。说到底,你想复养,多少个关多少将在等着你跃马扬鞭。具体一点,以广东某地为例。一大堆常规动作必须的证照不要啰嗉了,但,地方各诸侯的自选动作你要好好地心有余悸领教。 先说镇政府横空出世要求提供的《备案清单》里,不但要出具9个证、表、照,还有“如发生过生猪疫病净化的养殖场需提供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处理并经过当地畜牧兽医部门验收通过的意见证明”"(关键当然是要“经过当地”后这一段话)后,给镇政府进行初审,“出具同意引种证明和非禁养区证明",当然,肯定还要"啪”地盖上公章才算数(其实,略懂法规的人都知道,乡镇政府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审批职权,这些前置条件完全没有法规依据)。 下来,还有另外一个庙在等着你拜,那就是兽医站。 尊站的要求,就不仅仅是你自个的一些重复性资料,还有你的“身外物",比方说,你引种供应方的一大堆包括种畜禽生产经莒许可证以及各式检测报告等材料,验明正身才能够商量其他。 是不是这样就可以"OK"了?老哥你老且慢,不要想得美那么早,因为重头戏还没有出来呢。那就是:生猪养殖场补栏复养申请承诺书。 此书内容之丰富,暗藏机关的诡异,可能到了你瞠目结舌的程度。为了可以复养,你提出多少个猪的复养申请数量后,还必须信誓日日地签字画押“为此本人代表养殖场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在半年内办理好土地、农业、环保等有关手续;严格落实生猪养殖防疫主体责任,遵守非洲猪瘟防控七要要求”,加强场內疫病防控工作和饲养管理,完善相关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确保本场不发生疫情。严格执行政府管理部门的疫病防控规定和按照实际生产存栏量如数足额购买政策性生猪保险,如养殖场内发生生猪死亡(含异常死亡)均由我场自行承担损失,绝不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救助补偿和自费按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并承诺做好不造谣、不传谣、不向媒体炒作、不追究生猪异常死亡原因。 乖乖,奇文共欣赏,够精彩吗?按照这个“承诺”,天下还有哪一个可以复养?关键词是什么?也许不需要“科普"了。非瘟发生以来,养殖人可能已经心惊胆战地听了不少。 复养,要我批准;出事,我绝对不负责;至于产生负面作用,或者影响形象甚至乌纱帽的什么“言”,千万不要乱说和外传,当然,连异常死亡原因,阁下就更加要高抬贵手。 这些,必须的! 否则你的申请是怎么样的结果,自己掂量。勿言之不预,怪我不客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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