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配套升级,整县推进。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收贮处理设施,建设储粪池、沉淀池,配套完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支持规模化养殖场改造场区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系统;建设储粪池、粪污收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产生的畜禽粪便经固液分离后,液体进入沉淀池等进行生物处理,固体输送至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进行好氧堆肥,积极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整县推进。 3.因地制宜,种养结合。即“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大型畜禽养殖场、果菜种植业基地,培育“畜——粪肥——林(粮、果菜)”种养对接良性循环经济模式。种植养殖通过流转土地一体运作、建立合作社联动运作、签订粪污产用合同、订单运作等方式,直接用于农作物生产,维护畜禽健康养殖、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 4.建设沼气,充分利用。养殖场畜禽粪便、尿液及其冲洗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沼气设备发酵,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沼渣和沼液。养殖场与周边蔬菜、林果种植合作社、园区、家庭农场等签订利用合同,全部还田资源化利用。通过“盖泄湖厌氧发酵利用”技术,对养殖粪污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产生的沼气发电,沼渣生产有机肥,全量收集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 5.生态养殖,就地消纳。采用生态养殖模式,就地消纳畜禽粪污。利用生态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田间养殖等家庭农场为单位的生态立体养殖模式,规模牛场产生的粪便直接用于蚯蚓养殖或经干湿分离用于奶牛卧床垫料,场内循环利用,再生利用就地消化畜禽粪污。 6.补贴建厂,就近转化。在养殖密集区建设专业有机肥厂,减少运输,就近加工有机肥,通过市场化运作对周边养殖场产生的粪污进行收、贮、运,购进有机肥生产设备,按照先进的有机肥生产工艺加工生产各种市场需求的有机肥产品。在市场化销售的同时,市、县(区)财政出台补贴政策,对使用有机肥的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园区等购买有机肥进行补贴,解决有机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7.集中收集,无害处理。在养殖密集区,建立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采用畜禽粪便好氧发酵技术,购置生物发酵系统生产有机肥装备,就地对粪便无害化处理,将粪污转化为有机肥(或基质),生产无害化农家肥。通过与有机肥厂合作共建堆肥设施,再进行深加工或直接还田。 通过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区域环境和保障公共安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大力推进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快速发展,为打造“三品一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供有力保障。为推进畜禽养殖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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