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工人数量相匹配,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10.3 更衣室、卫生间应经常清扫、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10.4 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更衣室、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一次彻底清洗消毒。操作方法按7.3执行。 11.人员消毒要求 11.1 屠宰企业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不应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 11.2 进入生产车间前,应踩消毒池以能淹没过脚踝高度为佳,擦拭或浸泡消毒手部,更换工作衣帽。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先淋浴、更衣、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11.3 生产过程中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或者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必须重新洗手,消毒。 11.4 生产结束后应将工器具放入指定地点,更换工作衣帽,双手及鞋靴彻底消毒后方可离开。 12.工作服清洗消毒要求 12.1 屠宰企业职工工作服要每日更换、集中收集、统一清洗。 12.2 清洗后用消毒剂浸泡、然后漂洗、脱水。 12.3 工作服清洗消毒完成后,对洗衣设备进行消毒。 13.包装物品消毒要求 进入场区的包装物品,根据包装物品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消毒形式进行综合消毒处理。 14.厂区环境消毒要求 应每日生产结束后对厂区环境进行清扫,去除生活垃圾,然后向场地喷洒消毒液。 15.记录要求 15.1 洗涤剂、消毒药品应有领用和使用记录。 15.2 每次洗清消毒后,应及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清洗消毒时间和地点、清洗消毒对象,消毒药品名称、浓度、消毒人员等内容,并妥善保存。 15.3 洗清消毒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八章 人员管理要点(三关注)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减少因人员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和动物疫病发生隐患,加强规模生猪屠宰企业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要点。 1.基本要求 1.1 所有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合格证。生产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1.2所有人员不得在工作岗位或工作区域从事可能影响生猪产品质量的活动。 2.技能要求 2.1 生产人员(屠宰操作工、设备维修员、品管员、仓管人员、卫生管理员、检验人员等)上岗前应经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具备相应能力和资格。 2.2 从事品管和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应该熟悉非洲猪瘟等疫病的典型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以及应急处置和个人防护。 2.3 制冷工、电击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卫生要求 3.1 进入生产区域前应整理个人卫生,更衣消毒,洗净双手。 3.2不同卫生要求的区域或岗位的人员应穿戴不同颜色或标志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别。不同加工区域或岗位的人员不应串岗。 3.3 生产车间内不应带入与工作无关物品。 3.4 离开生产加工场所,应脱下工作服、帽、靴等。 4.记录要求 4.1 所有人员都应有档案,包括资质、培训、考核等。 4.2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