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生猪运输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

日期:03-01 作者:佚名- 小 + 大

前言: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信息,截至 2019 年 1月 20 日,我国已经发生 104 起非洲猪瘟疫情,分布于 25 个省份,扑杀生猪 90 余万头。非洲猪瘟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生猪运输车辆和承运人是非洲猪瘟病毒传播的最主要方式之一。加强生猪运输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管理,是切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养殖场生猪健康、保障屠宰企业猪肉产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农业农村部已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发布公告,对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养殖、屠宰和从事生猪运输相关活动的企业或个人。

第一章  运输前的准备

从事生猪运输前,承运人应检查生猪运输车辆、人员是否符合以下条件,详细了解车辆信息和将要运输的生猪情况,提前协商规划运输路径,按要求做好车辆、人员及随车物品的清洗和消毒。

1.生猪运输车辆的条件

1.1 运输资质

运输车辆应附具与车辆信息一致的由承运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

1.2 车厢材质

运输车辆的车厢可为封闭式或者开放式(图 1),厢壁及底部、隔离板或隔离栅栏应采用不锈钢、铁管或铝合金等耐腐蚀、防渗漏的材质制成,可拆卸、移除进行清洗、浸泡和消毒,严禁使用木制垫层等易腐蚀、不耐清洗的材质。

图 1.运输生猪车辆示意图

1.3 随车配备的物品

1.3.1 防止动物粪便、垫料、体液等渗漏、遗撒的设施和清理、暂存的设备。

1.3.2 清理、收集、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和设备。

1.3.3 简易的清洗、消毒设备。

1.3.4 口罩、手套、鞋套等个人防护物品。

1.3.5 动物耳温枪、装尸袋等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

1.3.6 必要的饲喂、饮水容器和动物装载辅助用具。

1.3.7 警戒线、隔离带等必要的应急隔离设施。

1.3.8《生猪运输情况记录表》。

1.4 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情况

1.4.1 运输车辆每次运输前应经专业的车辆清洗、消毒中心清洗、消毒,并保留相关票据。不具备前往车辆清洗、消毒中心清洗、消毒条件的,承运人应按照本手册规定的清洗消毒程序进行清洗消毒,达到清洗消毒合格标准。

1.4.2 车体、车厢、轮胎、底盘等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残留的动物粪便、饲料、垫料等污染物。

1.4.3 驾驶室内方向盘、变速杆、座椅、操作台、踏板、脚垫、车门及把手等部位应清洁、干燥,无污染物。

1.4.4 驾驶室和车厢内不得存放对生猪或生猪产品存在潜在危害的化学品、危险品,不得放置不便于清洗、消毒的杂物。

1.4.5 装载前,应对随车配备的相关物品应进行清洁、消毒。

2.从事生猪运输活动人员的条件

2.1 健康证明

直接从事生猪运输活动的人员应持有并随身携带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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