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规模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

日期:03-01 作者:佚名- 小 + 大

  2.9 洗车房及设备处理
  车辆洗消后,洗消洗车房地面。高压清洗机、泡沫清洗机、烘干机及液压升降平台等设备经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使用过的工作服、工作靴和清洁工具移出洗消房,在指定区域清洗、消毒及干燥。
  第九章 风险动物控制
  牛、羊、犬、猫、野猪、鸟、鼠、蜱及蚊蝇等动物可能携带危害猪群健康的病原,禁止在猪场内和周围出现。
  1.外围管理
  了解猪场所处环境中是否有野猪等野生动物,发现后及时驱赶。
  选用密闭式大门,与地面的缝隙不超过 1cm,日常保持关闭状态。建设环绕场区围墙,防止缺口。禁止种植攀墙植物。定期巡视,发现漏洞及时修补。
  2.场内管理
  猪舍大门保持常闭状态。猪舍外墙完整,除通风口、排污口外不得有其它漏洞,并在通风口、排污口安装高密度铁丝网,侧窗安装纱网,防止鸟类和老鼠进入。吊顶漏洞及时修补。赶猪过道和出猪台设置防鸟网,防止鸟类进入。
  使用碎石子铺设 80-100cm 的隔离带,用以防鼠;老鼠出没处每6-8m 设立投饵站,投放慢性杀鼠药;可聘请专业团队定期进行灭鼠。
  猪舍内悬挂捕蝇灯和粘蝇贴,定期喷洒杀虫剂。猪舍内缝隙、孔洞是蜱虫的藏匿地,发现后向内喷洒杀蜱药物(如菊酯类、脒基类),并水泥填充抹平。
  场内禁止饲养宠物,发现野生动物及时驱赶和捕捉。猪舍周边清除杂草,场内禁止种植树木,减少鸟类和节肢动物生存空间。
  3.环境卫生
  及时清扫猪舍、仓库及料塔等散落的饲料,做好厨房清洁,及时处理餐厨垃圾,避免给其它动物提供食物来源。做好猪舍、仓库及药房等卫生管理,杜绝卫生死角。
  第十章 污物处理
  猪场污物主要包括病死猪、粪便、污水、医疗废弃物、餐厨垃圾以及其它生活垃圾等。
  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猪场死猪、死胎及胎衣严禁出售和随意丢弃,及时清理并放置指定位置。猪场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场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场内无害化处理。没有条件场内处理的需由地方政府统一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无法当日处理,需低温暂存。
  2.粪便无害化处理
  使用干清粪工艺猪场,及时将粪清出,运至粪场,不可与尿液、污水混合排出。清粪工具、推车等每周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使用水泡粪工艺猪场,及时清扫猪粪至粪池。分娩舍、保育舍及育肥舍每批次清洗一次,配怀舍定期排出粪水,进行清理。
  猪场设置贮粪场所,位于下风向或侧风向,贮粪场所有效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2018)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
  3.污水处理
  猪场具备雨污分流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污水经综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4.医疗废弃物处理
  猪场医疗废弃物包括过期的兽药疫苗,使用后的兽药瓶、疫苗瓶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弃物。根据废弃物性质采取煮沸、焚烧及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严禁随意丢弃。
  5.餐厨垃圾处理
  餐厨垃圾每日清理,严禁饲喂猪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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