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检疫难度大,私屠滥宰行为仍存 上海市现有生猪屠宰检疫员 95 人,其中公务编制的官方兽医 10 人,劳务派遣 85 人,占比89.5%。现有检疫队伍呈现以下特点:人员流动性较大;收入偏低;工作强度大。劳务派遣人员占绝对比重,故检疫队伍收入总体偏低,又因为屠宰车间工作环境差,夜间至凌晨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强度大,难以留住人才,从而导致检疫队伍流动性大。私屠滥宰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从图 4 可见,本地生猪用于市内定点屠宰的数量始终高于上海市定点企业屠宰量。尽管自 2014 年屠宰监管职能移交以来,二者差距逐步缩小,但仍有少量经过产地检疫应于市内屠宰的生猪未到达上海市定点屠宰企业,可能存在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
图4 2010—2017 年上海市定点屠宰地产生猪情况统计 4 思考建议 4.1 分类管理,推行标准化建设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屠宰行业管理应有新作为。一是要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屠宰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上海市屠宰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制度。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2018 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猪肉须要监测 9 种 β- 受体激动剂(俗称“瘦肉精”)、5 种磺胺类药物、4 种四环素类药物,共计 18 种检测对象。由此可见,国家对屠宰监管的要求不断提高,完善企业实验室检测制度迫在眉睫。二是要尽快完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分级工作。可依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SB/T 10396-2011),从基本要求、建设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与分割工艺、检验检疫、质量控制、产品质量、产品运输等 8 个方面,由低到高将资质划分为 A 级、AA 级、AAA 级、AAAA 级、AAAAA 级等 5 级。 4.2 加强宣传,完善联动机制建设 一是对新出台的生猪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在电视、网络、纸媒等相关平台加强宣传,让抱有逃避检疫、私屠滥宰等侥幸心理的人“不敢做、不能做、不想做”。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也应适应社会需求,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微信平台”,拓宽公众了解动物卫生工作的信息渠道。二是部门联合抓好源头,将监管信息系统覆盖检疫的各个环节。在社会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跨部门案件时有发生,图 3 2010—2017 年上海市定点屠宰生猪来源统计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于内于外,皆应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4.3 决不放松,抓好无害化监管 2018 年 1 月 29 日,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上海市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启。今后行政执法单位的“对手”不仅是监管对象,更可能面临 “监察机关”的监督。作为屠宰企业的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是要进一步细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将视频监控、称重过磅、台账记录等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二是要加大对病害猪检出率高于 0.5% 的屠宰企业宣贯力度和执法频次,如发现骗取国家无害化补贴资金的行为,从严查处,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4 立足长远,坚持精品化发展 在公共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应合理部署执法检查任务,重点抓落后企业、关键风控点。一是尽快落实执法对象分级管理。对于评级较低的企业,增加执法频率,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一方面要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整治力度,另一方面要鼓励龙头企业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如扶持优先采用“激光灼刻”技术的企业。此技术相较传统的滚筒式印章有印记更为清晰、防伪能力强、人力劳动低等优势。目前,北京、河北、辽宁及深圳等地已经主管部门批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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