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2017 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畜牧业被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其中生猪屠宰监督是政府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后,农业部于 2016 年 4 月印发了《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以下简称“部级督查规范”),要求对每个生猪屠宰企业,每年至少全面督查 1 次。为落实“部级督查规范”要求,2016 年省江苏省农委要求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负责各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年度全面督查和季度日常督查,省里适时抽查。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2015 年国务院要求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了新思路,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省级屠宰质量安全监督效能,填补省级屠宰监督制度空白,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省级督导能力,2017 年江苏省农委试点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应用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省级检查,本文就试点情况做简要分析,以期为创新、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提供参考。 1 江苏省生猪养殖屠宰概况 江苏是全国生猪屠宰、养殖和消费大省。2016 年,全省生猪出栏 2 847.27 万头、生猪屠宰 1477.75 万头、猪肉产量 216.4 万吨、人均肉类消费19.1 千克,分别居全国前 12、7、13 和 14位;江苏省有 22 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生猪优势产区,2017 年被列为国家特色猪优势区,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132 家。 2 试点情况 2.1 试点范围 2017 年省江苏省农委印发了《生猪屠宰企业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级检查方案”)。考虑到实行双随机的全面动态跟踪检查,存在工作量大、耗时较长、组织困难等问题,为便于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检查方案,更稳妥地全面推开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17 年在全省 4 个设区市优先选择 8 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试点。 根据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水平,选择了代表苏南、苏中、苏北等 3个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和屠宰量较大的无锡、南通、徐州、宿迁等 4 个设区市,并由检查组在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 2 个试点被检查企业。 2.2 督查力量 为确保督查人员公正、严明、素质过硬,江苏省农委组建了生猪屠宰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省级检查员数据库。经各市农委推荐、省农委审核,确定了 146 名年富力强、业务过硬的省级检查员。其中,市县级人员占比 91%,30~50 岁人员占比 73%。 2.3 督查内容 “省级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要求和依据,具体包括屠宰企业资质、设施设备、人员、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 6 个类别的18 项内容(共 45 条检查要求),以及所依据的 15部法规或规范性管理规定。同时,统一了检查记录、缺陷项目和整改表式。“省级检查方案”的检查内容和要求主要集中在企业设施设备、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其中:企业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5 项,检查要求 17 条,法规依据 5 部;质量管理检查内容 4 项,检查要求 15 条,法规依据 8 部;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6 项,检查要求 8 条,法规依据 1 部。与“部级督查规范”相比,“省级检查方案”有其特点:一是检查频次和承担主体各有侧重。部级要求对每个企业,全面督查每年一次和日常督查每季度一次,且未规定检查单位所处的管理层级;省级检查强调随机性,且由省级直接组织,明确了省级督查职责。二是检查目的各有侧重。部级督查规范目标侧重规范生猪屠宰督查行为,省级检查目标侧重于准确及时掌握基层生产管理现状,加强省级屠宰督导,提升各级屠宰监督效能。 2.4 督查特点 本次生猪屠宰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省级检查更注重经验探索。通过试点,分析研究这种督查方式在时间安排、人员组织、内容要求、结果应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积累经验,为提升省级屠宰督查成效探索路径,为科学设立省级屠宰督查制度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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