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经动物摄入体内后可影响动物的健康和生产性能;另外,在动物体内残留、蓄积并经动物产品转移至人体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可危害人的健康。同时,由饲料进入动物体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可通过动物排泄物污染自然环境。因此,消除或减少饲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事关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饲料安全性因而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专家强调指出,对于饲料原料固有的有毒有害成分,固然不能忽视,但对饲料中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更应倍加重视。继续制定和完善饲料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我国目前已发布了许多饲料安全法规和管理办法,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关于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和使用动物性饲料的通知》、《饲料卫生标准》,等等。各级饲料质量检测监督机构和部门,应严格按照这些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饲料质量检测和监控,杜绝不合格原料和产品,从源头防止饲料不安全因素通过动物进入食物链。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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