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未来模式发展的建议 1、做好用地规划,适当调整对养殖用地的限制 首先,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根据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做好规划布局,达到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其次,为实施养殖与环保双边政策,管理上应加强协调,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工作。最后,应确定养殖用地与农业用地的使用原则,放宽养殖场相关排污设施等建设用地的限制,将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围,按坡度划定农业非养殖区,促进环境的治理。 2、注重加大环保扶持力度,提高养殖户及管理部门的积极性 一是相关部门应做到柔性执法,杜绝“关停拆” 等简单的执法方式;二是在政策方面增加养猪场户治污设施投入的补贴力度,适当减少新建规模养殖场的扶持政策,提高现有养殖户的积极性,改善出栏量下滑的态势。二是农业与环保部门应加强协调,改善现有环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加强农业部门环保机构建设,做好粪污检测、沼渣检测、有机肥检测等系列相关工作。 3、加强自身建设与产销合作,提高产业模式的组织化程度 各产业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应加强自身建设。合作社作为新兴农民组织,应逐步规范,在经营管理上实行“六统一”,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加强合作社与养殖户协作的紧密性;各模式养殖环节应加强与屠宰加工企业的协作,签订产销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加强品牌建设,延伸生猪产业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饲养成本,进一步提高养殖环节的利润空间;屠宰加工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打造生猪加工精品品牌,培育壮大生猪及产品营销、加工企业。 4、逐步完善种养结合、生态猪环保模式,实现因地制宜 种养结合模式对地理位置及地理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地区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应加强对排污设备改造,使其不仅限于养殖场周边土地的消纳粪污,也可以延伸至养殖场边远细碎土地;生态猪养殖模式应加强解决生猪在进入降解床之前的污染问题,完善其与养殖户合作的运作机制,以便于更好的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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