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加强种禽进(出)口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优秀基因是育种的物质基础。为保障我国肉鸡种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应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种鸡的进(出)口审批与管理工作。优秀种鸡的引进有助于丰富育种素材、加快育种进程,提升优良种鸡的市场竞争力。但是,种鸡的引进应与肉鸡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相适应,既要保证种鸡质量,又要避免盲目引进。继续长期而有效地实行种鸡进口审批制度,跟踪评价引进种禽的生产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引进种禽。同时,要加强地方鸡种遗传资源监管和出口审核,逐步完善遗传保护名录,防止资源流失。 3.4稳步推进种鸡生产性能测定工作 生产陛能测定是种鸡选育的基础,是提升种鸡质量的重要手段。鼓励和支持种鸡场根据选育计划的要求,制定生产性能测定方案,系统地测定与记录种鸡生产性能指标,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省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逐步将生产陛能测定结果作为原种场和祖代场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重要参照依据,中央和地方扶持种鸡场发展的政策或资金要向生产眭能测定工作开展较好的种鸡场倾斜。国家或省级生产陛能测定中心(站)要发挥设备、技术优势,有计划地开展集中测定,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3.5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和品种改良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白羽肉鸡生产中良种繁育体系比较完善,但黄羽肉鸡生产中还未真正形成原种场一扩繁场一商品场的格局;同时,多数黄羽肉鸡原种场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低、多品种混杂、代次混乱。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制定种禽场建设标准,适当提高准入门槛。要规定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不同级别层次的种禽场严格区别生产经营范围,按不同代次分曾祖代场(含原种场)、祖代场和父母代场;种畜场分原种场(选育)、一级扩繁场(纯繁)和二级扩繁场(杂交),种禽场属于配套系范畴的,可参照种禽场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所列种禽,应与《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中的品种名称相一致。以国家肉鸡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为技术依托,发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能,建立健全良种推广技术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基层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生产操作技能。 4、保障机制 4.1组织实施方法 在农业部畜牧业司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集成,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产业发展计划有机衔接。 在主管部门和首席专家统一领导下,实行专家(育种和疫病控制等)与企业自愿结合组成的8~10个执行小组,每个小组由一个大型育种企业及育种、禽病控制等多名专家组成,竞争承担种业项目。 申报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育种基础、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完善的育种设施;具有较强的育种投入能力;自主培育的黄羽肉鸡品种(配套系)已经通过国家级审定,且性能优越、推广应用面广。建立和完善以竞争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为核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设以家禽育种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育种创新体系。 项目的考核采用以育种的遗传进展为主要目标,通过性能测定,确定育种成绩,可给予各个执行小组一定的启动经费,经过两个世代育种后在企业推广的品种(配套系)进行抽样测定,按照制定的考核项目确定优选小组。 采用研究单位、教学单位与相关肉鸡育种和生产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联合育种,实现资源 的有效共享。通过强强联合壮大育种企业的实力,加快技术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我国原有的和引进的遗传资源,研究开发能适应我国市场需要的产品,提高我国家禽育种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对于可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要完成品系的建立,使其可以与其他计划衔接或被禽类育种企业采用。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自主研究开发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引进国际高水平的一流人才,高起点地发展高技术,努力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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