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监督

台湾养殖业无害化处理经验与启示

日期:01-16 作者:袁延文- 小 + 大

  台湾地区以大型化制厂为基础、工业化集中处理与规模养殖场高速处理机处理并行的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以农会为纽带、拍卖市场为中介、多业态拓展的现代养殖业构架,以遗传育种为核心、动物营养和食品加工为两翼的现代高效养猪产业链等无害化处理的经验,为养殖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启示。
        一、台湾地区养殖业基本情况
  台湾地区养殖业以猪、禽为主。台湾农业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养殖业水平较高。二是农业区域特色明显。三是产业链条健全。四是行业功能多样。五是农会作用明显。六是科技水平较高。
        二、台湾地区死弃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
  1. 两种主要处理模式
  目前台湾主要有大型工厂化制和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两种模式,并将处理对象从病死动物(畜、禽、蛋、鱼等)扩展延伸到死胎、胎衣和屠宰动物下脚料等废弃物品。
  大型工厂化制系统:一次性可以处理百余吨,且处理比较彻底,能真正实现油脂分离,易于产业化。缺点是投资和建设用地相对较大,运转成本较高。适于养殖密集区集中处理。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系统:投资和建设占地小,运转成本低,灵活机动。缺点是处理量不大。适合养殖企业作为配套设施独立建设。这两种处理模式在不同范围都有其独特作用,值得借鉴,而掩埋、焚烧和化尸池等方式应该逐步淘汰(见下表)。

      2. 主要保障措施
  保险:生猪保险是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关键。台湾地区绝大部分养猪场均要求给猪投保,目前保险率已达90%以上。平均每头育肥猪保费45元新台币(约10 元人民币),其中政府给予补助70%,农户负担30%。养猪场的养殖头数由乡镇农会负责办理核保清点,收取保费,上交保险公司,农会同时负责代为办理理赔事项。结合保险条款,规模猪场存栏猪数据变化均需适时登录政府设置的用于动态监控计算机网络数据平台,防疫监管部门派员开展防疫监督工作并承担保险的鉴定和理赔确认。政府也利用网络监控系统来实现保险的准确理赔和对病死猪流向的有效监控。
  病死猪的收集与运输:与餐厨垃圾一样,病死动物的收集与运输也很容易产生公共卫生问题,台湾地区通过建设硬件平台、建立管理体系实现了全程监管。硬件平台包括专用运输车、配套装卸圆筒和冷库、卫星定位系统(GPS)等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包括科学设置运输交通路线和交接手续等配套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强有力的介入和配套法律法规的保障,台湾地区制定了《畜牧法》《废弃物清洁法》《 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养殖户死弃猪必须依法按照委托化制或自行(无害化高速处理机、掩埋或焚烧)处理。
  监管:为保证病死猪处理的运行效果,杜绝病死猪上市,政府成立稽查机构,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监管部门在每个化制厂派驻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监督工作,政府利用网络监控系统(GPS)实施对病死动物流向的监控。自行掩埋或焚烧处理的应向防疫部门申请审批,委托处理的养殖户应与承担处理单位签订《委托清除集运合同》,否则养殖场所有证件不予办理。如果病死猪不依法处理,对外销售,最严重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追缴个人名下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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