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监督

甘肃省动物检疫出证人员分级管理模式实践

日期:09-19 作者:孙斌- 小 + 大

        二、甘肃省动物检疫出证人员分级管理的意义
  对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几年来,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甘肃省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对动物检疫出证人员实施分级管理,提高了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准入门槛,杜绝了非兽医专业的官方兽医从事动物检疫出证工作。截至2015年底,甘肃省确认的官方兽医队伍中有71%被审核备案为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累计注销了461名动物检疫出证人员资格。甘肃省对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为推动全省动物检疫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增强了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责任感。甘肃省实施动物检疫出证人员分级管理,将官方兽医队伍中具备兽医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和培训考试方式,赋予检疫出证资格,划定责任区域,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从制度上强化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管控责任,避免了因动物检疫出证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导致的检疫结果不准确等现象。通过分级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了动物检疫出证人员主动学习、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和履职能力的自觉性,树立了动物检疫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几年来,甘肃省未发生因检疫出证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未发生因错检导致的投诉或责任追究事故,未发现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不检疫出证、隔山出证等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行为。
  规范了动物检疫出证行为,保证了动物检疫工作的质量。通过对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分级管理,有效提升了甘肃省动物检疫出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动物检疫出证人员能够规范实施检疫工作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检疫结果科学、准确,保证了动物检疫工作的质量。特别是在产地检疫工作中,使甘肃省提出的“检疫项目到位、检疫程序到位、检疫判定到位、检疫处理到位、检疫记录到位”的“五到位”工作目标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有效落实,极大提高了动物检疫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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