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入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简称隔离场)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安排使用,凡需使用隔离场的单位提前3个月到国家质检总局办理预定手续。使用单位须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预付50%的隔离场租用费,不能在预定的时间使用隔离场,须重新办理预定手续。因故取消使用预定的隔离场,应及时通知国家质检总局。由于没有在预定时间使用隔离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预定使用单位承担。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简称临时隔离场)指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依据《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管理办法》和《国家入境动物隔离检疫场标准(试行)》批准的,供出境动物或有关入境动物检疫时所使用的临时性场所。临时隔离场由货主提供。每次批准的临时隔离场只允许用于一批动物的隔离使用。在动物隔离检疫期,临时隔离场的防疫工作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种用家畜一般在正式隔离场隔离检疫,其他动物由国家质检总局隔离场的使用情况和输入动物饲养所需的特殊条件,可安排在临时隔离场隔离检疫。输入种用家畜、禽的隔离检疫期为45天,其他动物为30天。 隔离场不能同时隔离检疫两批动物,每次检疫期满后须至少空场30天才可接下一批动物。每次接动物前对隔离厩舍和隔离区至少消毒3次,每次间隔3天。对于水生动物的临时隔离场,要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方法、药物,在动物进场前7—10天进行消毒处理。 隔离检疫期对动物的饲养工作由货主承担,饲养员应在动物到达前至少7天,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医院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病、布病、肝炎、化脓性疫病及其他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进驻隔离场。在隔离场内不得食用与进口动物相关的肉食及其制品。货主在隔离期不得对动物私自用药或注射疫苗。动物隔离检疫期间所用的饲草、饲料必须来自非动物疫区,并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方法、药物熏蒸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般在动物进场7天后开始对动物进行采血、采样用于实验室检验。样品的扦取必须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采样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进行。 采血的同时可进行结核病、副结核病等的皮内变态反应实验或马鼻疽的点眼实验。 隔离场的兽医需每天对动物进行临诊检查和观察。临诊检查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做整体及一般检查,如:体格、发育、营养状况、精神状态,体态、姿势与运动、行为、被毛、皮肤、眼结膜、体表淋巴结、体温、脉搏及呼吸数等。另外可根据需要进行其他系统的检查,如: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神经系统等。发现有临诊症状的动物要及时单独隔离观察、检查。 对水生动物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检查: ①动物群体有无死亡现象。尤其对于鱼、虾、贝等,要注意有无动物大量死亡的迹象。 ②动物群体活动是否正常。如:观察鱼群游动是否正常,有无狂游、停游或游动不平衡等现象;观察虾群中虾弹跳是否有力,有无浮头等现象;观察贝类潜沙、游走、游动是否正常,排出孔排水是否有利等现象;观察蛙对外界反应是否敏捷,食欲是否正常等。 ③动物的体表是否正常。如:观察鱼体色是否变黑、体表是否有溃疡、脓疱、出血点、白点、鱼眼球是否突出、身体有无畸形、鳃丝、鳍有无出血、腐烂、鳃上是否粘液过多、体表有无寄生生物等现象;观察虾体表有无黑斑、白斑、甲壳上是否有溃疡、附着物、虾体透明度是否异常,有无浊白现象、附肢是否变红等;对于贝类观察其贝壳是否紧闭,贝壳上有无穿孔,剖开后外套膜和斧足是否有腐烂、上面是否有脓疱,鳃部是否正常,外套膜内有无寄生生物等现象;对于海胆要看棘是否有脱落、表皮层是否有变色、组织坏死、组织脱落、表皮损伤等现象;对于蛙类要看其体表有无出血斑块、溃烂、水肿、粘膜充血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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