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益生股份发布公告称,与中粮肉食(宿迁)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总租赁合同总金额约7400万元,租赁内容包含 3 个育雏育成场,6 个产蛋场,鸡舍使用面积 101,520 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场一处,可饲养父母代肉种鸡 54 万套,每年可增加销售商品肉鸡 4,680 万只,预计可增加产值约 16,380 万元,预计增加利润约 4,450 万元。截止2014年2月19日,上述交道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6360万元,租赁给益生股份作为种鸡饲养及孵化使用,租赁期6年。 相关分析称,家禽业已经到了洗牌的关键期,小企业面临资金断裂的风险,益生股份作为龙头企业有望享受集中度提高的收益。 以下是补充公告原文: 公司于 2014 年 0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以下简称“原公告”,为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现就原公告“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原公告中披露“公司标的资产包含 3 个育雏育成场,6 个产蛋场,鸡舍使用面积 101,520 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场一处,可饲养父母代肉种鸡 54 万套,每年可增加销售商品肉鸡 4,680 万只,预计可增加产值约 16,380 万元,预计增加利润约 4,450 万元。 在分析本次交易后的盈利能力时,上述估算结果是本公司依据该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毛利水平、合资协议不出现违约情况等测算假设,未考虑会计政策与协议约定、协议期间与会计年度等不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上述估计不构成盈利预测,本公司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现补充披露如下:1、上述产值和利润估算是公司基于历史上的价格走势判断进行的估算。○以往家禽市场低迷的时间不超过一年,这次的市场低迷已超过 1.5 年,暂时还没有复苏的迹象;○上一次市场复苏后的 2011年,该年度商品肉鸡的平均单价高于 3.5 元;○本合同的租赁成本低于正常建设同规模饲养场的生产摊销成本。根据市场规律和成本分析,公司做出了上述财务估算。本估算没有考虑是否出现持续多年的“非正常市场状态”。上述估计不构成盈利预测,本公司依据的各种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的补充公告 假设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生物资产特性,需要经历育雏、育成、产蛋等各个阶段,形成收入的时间基本上是从 2015 年开始。上述估计的测算假设不包含 2014 年度,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4 年 02 月 19 日,故本合同对公司 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在 2014 年 01 月 30 日对外披露的《201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中预计“2013 年 01-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00.00万元至-28,500.00 万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补充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02 月 21 日 以下是公告原文: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02月19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与中粮肉食(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宿迁”)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协议书”或“协议”)。现将相关资产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述 1、资产租赁合同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益生股份与中粮宿迁于2014年02月19日签署协议书,中粮宿迁将位于宿迁市宿豫区的孵化厂和9个种禽养殖场(包含3个育雏育成场,6个产蛋场,鸡舍使用面积101,520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场一处,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截止2014年2月19日,上述资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6,3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々,租赁给益生股份作为种鸡饲养及孵化使用,租赁期限6年。租赁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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