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近日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方案》提出,要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病死猪收集体系。同时,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推进育肥猪保险工作,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方案》要求,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必须对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猪做无害化处理。而年出栏5000头~10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一座存放病死猪的小型冷库;年出栏1000头~5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备一台存放病死猪的低温冰柜;乡镇或村根据生猪饲养情况设立1个或几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建设冷库,购置冰柜以及短途运输设备等,作为生猪散养户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 《方案》强调,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质量;改善养殖环境条件,提高兽医服务水平,降低动物死亡率。进一步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投入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科学化发展。 此外,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建立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的机制,加快推进育肥猪保险工作,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可按规定实施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出险生猪理赔的条件是必须实施无害化处理。试点省要对养殖场所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等给予适当补助,并加大对专业化无害化处理厂的投入力度。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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