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监督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日期:05-26 作者:佚名- 小 + 大

    五、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规模养殖场业主进行法律宣传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法制意识和养殖水平。要求各畜禽养殖场户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和报送制度。要明确畜禽养殖户的相关责任,要求其饲养场出现病死畜禽时,要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并交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统一监督处理。
    2、建立收运、处理网络体系。要明确将病死畜禽的运输交有具有符合运输要求车辆的单位进行收运。收运和处理的过程中要统一接受动物卫生部门的监督。在收运、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要对周围环境、运载工具进行及时、充分、彻底的消毒。
    3、落实统一的无害化深埋点。在目前我县无法马上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无害化处理场的前提下,应由县政府出面,尽快落实1-2个合适的无害化统一处理点或着手考虑修建动物无害化处理池。要根据我县发展实际,规划修建规模适当的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对病死畜禽统一集中处理,达到无毒害、无残留、不影响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标准。
    4、落实无害化处理经费。一是要设立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并保证经费的连续性,才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二是学习其它兄弟县市的经验,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推行病死畜禽购买政策,设立病死畜禽补助标准,规定饲养场凡将病死畜禽上报集中收集、处置的,给予登记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将有助于从源头上遏止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
    5、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之间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所规定的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相互协作真正把措施落到实处,并努力建立病死畜禽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结语:病死动物是动物疫病发生的重要传染源。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畜牧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必须把握住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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