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

日期:12-17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高致病性禽流感(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HPAI)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以禽类为主的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确认、疫情处置、疫情监测、免疫、检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2.1 流行病学特点
    2.1.1 鸡、火鸡、鸭、鹅、鹌鹑、雉鸡、鹧鸪、鸵鸟、孔雀等多种禽类易感,多种野鸟也可感染发病。
    2.1.2 传染源主要为病禽(野鸟)和带毒禽(野鸟)。病毒可长期在污染的粪便、水等环境中存活。
    2.1.3 病毒传播主要通过接触感染禽(野鸟)及其分泌物和排泄物、污染的饲料、水、蛋托(箱)、垫草、种蛋、鸡胚和精液等媒介,经呼吸道、消化道感染,也可通过气源性媒介传播。
    2.2 临床症状
    2.2.1 急性发病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潜伏期从几小时到数天,最长可达21天;
    2.2.2 脚鳞出血;
    2.2.3 鸡冠出血或发绀、头部和面部水肿;
    2.2.4 鸭、鹅等水禽可见神经和腹泻症状,有时可见角膜炎症,甚至失明;
    2.2.5 产蛋突然下降。
    2.3 病理变化
    2.3.1 消化道、呼吸道粘膜广泛充血、出血;腺胃粘液增多,可见腺胃乳头出血,腺胃和肌胃之间交界处粘膜可见带状出血;
    2.3.2 心冠及腹部脂肪出血;
    2.3.3 输卵管的中部可见乳白色分泌物或凝块;卵泡充血、出血、萎缩、破裂,有的可见“卵黄性腹膜炎”;2.3.4脑部出现坏死灶、血管周围淋巴细胞管套、神经胶质灶、血管增生等病变;胰腺和心肌组织局灶性坏死。
    2.4 血清学指标
    2.4.1 未免疫禽H5或H7的血凝抑制(HI)效价达到24及以上(附件1);
    2.4.2 禽流感琼脂免疫扩散试验(AGID)阳性(附件2)。
    2.5 病原学指标
    2.5.1 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检测,结果H5或H7亚型禽流感阳性(附件4);
    2.5.2 通用荧光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荧光RT-PCR)检测阳性(附件6);
    2.5.3 神经氨酸酶抑制(NI)试验阳性(附件3);
    2.5.4 静脉内接种致病指数(IVPI)大于1.2或用0.2ml 1:10稀释的无菌感染流感病毒的鸡胚尿囊液,经静脉注射接种8只4-8周龄的易感鸡,在接种后10天内,能致6-7只或8只鸡死亡,即死亡率≥75%;
    2.5.5 对血凝素基因裂解位点的氨基酸序列测定结果与高致病性禽流感分离株基因序列相符(由国家参考实验室提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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