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执业兽医制度是在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中。执业兽医制度在我国作为一项新型兽医制度,需要抓紧建章立制。 (一)建立健全兽医执业准入制度。《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制定的有关配套规章对兽医执业准入做了些规定,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动物诊疗这方面,适当考虑了养殖企业。但与我国养殖规模化发展趋势、动物防疫形势以及国外通行做法相比,兽医执业准入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急需完善的地方。最近我们也做了专门研究,将抓紧修订有关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畜禽水产养殖、处方药使用、饲料生产环节兽医执业准入管理。首先,要切实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我们正在组织起草《兽药处方药管理办法》,明确兽医处方药必须由注册的执业兽医师开具,规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营销人员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向养殖场(户)销售处方药,鼓励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配备为其服务的执业兽医师。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隔离场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需要明确哪些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备执业兽医,哪些可以配备乡村兽医并明确相应配备标准。第三,要规范水产养殖业中兽药使用行为。我国是世界上水产养殖大国。目前,水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有的水产养殖场用药不规范,药物残留已成为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为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用药,需要明确水产苗种场配备执业兽医师,并规定水生生物病害防治人员应当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第四,要进一步加强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药物饲料添加剂是饲料生产中的重要物质,也是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饲料添加剂中属于兽医处方药的,应当根据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添加。因此,需要明确在饲料中加入兽医处方药的饲料企业应当配备执业兽医人员。 (二)提高兽医基础教育水平。执业兽医的基本训练来自兽医专业教育。兽医学历教育要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执业兽医的需要。一是关于兽医高等教育教学大纲设置问题。目前各院校主要侧重于基础理论教学,虽然设置有临床操作课程,但所占比例不大,加之近年高校扩招,兽医本科学生真正的临床学习时间相对较少。在国外,兽医专业的大学生临床操作学习相对较多。二是关于水生动物疾病诊疗训练问题。我国水产养殖量大,水生动物疫病复杂,但水生动物疫病教学和研究都不够。兽医院校专门开设水生动物疫病课程较少。一些水产专业院校开了水生动物病害防治课程,但也只是水产养殖专业的辅助课程,都不适应水生动物疫病防治需要。希望各类兽医院校要高度重视兽医教育的这块短板,逐步把水生动物疫病纳入教学内容。三是关于兽医教育认证问题。兽医职业专业性较强,其职业标准在国际上具有可比性。这就要求我们各个院校培育出来的学生要达到一定的水准。目前我国兽医院校中毕业学生在国外、港澳台还不能互认。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争取能够达到互认。因此,我们要抓紧学习研究国外的经验和做法,探索规范兽医高等教育的模式和方法,为兽医教育临床医学学科认证创造条件。 (三)加快建立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制度。继续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国外的执业兽医对继续教育有严格的要求。在美国,绝大多数州对执业兽医的继续教育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要求执业兽医每2-3年年检一次,每年需要修满15-20个以上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学分要求的执业兽医不能参加执照年审。我国《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对会计师、律师等行业的继续教育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我国也应以法规形式对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做出规定。一是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要明确执业兽医继续教育的目标、重点,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学内容;二是形式要多样化,要调动各方面资源投入到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工作中去;三是培训内容要实用,能够满足执业兽医在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能切实提高执业兽医的从业能力。 (四)研究构建兽医执业诚信体系。培育广大兽医树立诚信理念,构建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优质服务、合理收费、为主要内容的诚信体系,是维护兽医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当前,一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兽医执业诚信制度。研究制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兽医行业人员记录查询系统。二是合理使用兽医执业信用信息。以兽医人员诚信记录为主要依据,对执业兽医从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实现兽医行业自律,提升兽医服务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执业兽医的社会作用和地位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执业兽医制度也将随着各项兽医工作的深入推进不断完善。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国执业兽医水平将稳步提高,兽医行业管理将更加规范,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将全面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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