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一滴香”“瘦肉精”“硫磺姜”“‘染色’馒头”……桩桩事件触目惊心;另一方面,“刑法修正案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食品安全纳入官员考核”“食品安全宣传周”……项项举措势大力沉——第二届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3日下午公布的2011中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红黑两榜,让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究竟是不法商贩的“魔”高,还是监管部门的“道”高? 从中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红榜,不难看出相关部门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各种努力:从国务院部署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行为,到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抓乳制品、食用油等6类重点食品综合治理,到制定一批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安全纳入北京市官员考核,到非法添加行为按照规定幅度实施上限处罚。一连串的“重拳出击”,展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强大攻势。 2010年以来,随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成立组建,中国各级政府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全国针对地沟油、问题乳品等重点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国务院食安办数据显示,2010年各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这一年全国法院审结与食品安全相关案件119件,生效判决人数162人。 然而,监管部门的各项举措,仍然难以全面肃清食品安全的“顽疾”。 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黑榜中,不难看到许多“老面孔”,如多年前就曾引发关注的“瘦肉精”、造假整整10年的“蜂胶”等等。何以在如此的重重监管下食品安全“痼疾”仍在? 2009年和2011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而部分地方和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仍未理顺,以及配套法规以及标准体系的滞后,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现阶段的突出问题。 “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问题的明显区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军认为,近年来发生的问题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墨汁粉条等无一不是明知故犯的违法违规行为。 他说,以前食品安全主要表现在食品卫生方面,比如卫生污染、化学污染。因此,监管制度设置也是主要针对食品卫生问题。而如今,除了食品卫生,还要防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故意犯罪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原有制度明显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数据显示,我国共有种植养殖户2亿多家,餐饮单位210多万家,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难以计数。而且,在生产加工企业中,10人以下的企业占到了80%左右,在种植、养殖环节,绝大多数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养殖。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并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法宝”。 于军认为,监管对象的庞大数量增加了监管难度,“即便做到了一对一监管,仍然不能防止犯罪分子的故意犯罪行为,而且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是采取一对一监管方式的。”“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从长远来看,诚信自律也符合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损害行业形象,最终将损害企业甚至个人的利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必琳介绍,三鹿奶粉、瘦肉精事件等已成为了影响和制约我国食品走出国门的绊脚石。 诚信是食品行业的基本道德。苏志认为,只有诚实的生产、诚信的经营才能够确保食品的安全。也只有确保食品的安全,食品企业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食品安全也是食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
上一篇:大型蛋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下一篇:如何降低肉鸡的药物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