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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

时间:2021-11-12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第三章  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
按照“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的要求,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引导开发一批品质高、品牌响的优质产品,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标准化生产基地,不断满足人民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第一节  优化产品结构
积极发展大米、小麦粉、植物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加快发展畜禽、水产品,引导生态环境良好的草原地区发展草食畜禽产品,引导大型湖泊、库塘等自然条件良好的天然水域发展绿色水产品,修订饲料、兽药、渔药等投入品使用准则,构建原料基地与饲料企业、养殖企业的对接机制。重点支持大型龙头企业、深加工企业积极发展大米、面制品、食用油、保鲜果蔬、茶叶等初加工产品,发展食用糖、果蔬饮料、果酒、调味品、休闲食品、精制盐等深加工产品。积极引导各地发展“小而美”“优而精”的地方特色产品。
第二节  壮大生产经营主体
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骨干企业、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发挥其在品牌引领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对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探索建立大企业“一企一策”服务模式,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继续开展“最美绿色食品企业”等宣传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品牌影响大、经济效益好的标杆企业。对长期持续用标的绿色食品企业采取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绿色食品产业的吸引力。
第三节  优化区域结构
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市场容量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绿色食品。鼓励绿色食品发展规模大、基础好的地区,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在做优产品、做响品牌、做大市场上下功夫。积极支持绿色食品发展规模小、基础薄弱的地区,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不断扩大总量规模。充分发挥东中部地区的市场优势和加工优势、西部地区的原料优势和特色产品优势,构建区域间对接协同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动格局。继续实施扶持政策,推动脱贫地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四节  推进基地建设
按照“提升质量、稳定总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功能,促进绿色食品全产业链发展。优先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急需的原料基地,支持绿色食品发展较快的地区配套建设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南方和西南地区基地建设,探索推进畜牧水产养殖业原料基地建设,适度控制蔬菜水果基地建设。积极开发一批规模大、产能高、声誉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加快发展绿色食品饲料,破解绿色食品畜禽水产品发展瓶颈。
第五节  探索创建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样板
以实现生态效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绿色食品品牌为纽带,以绿色食品企业为载体,按照产加销一体、种养加循环、产学研融合的发展模式,探索发展一批融生产加工、市场销售、消费体验、文旅休闲、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样板,丰富产业功能形态,放大品牌综合效应,提升品牌增值空间。推进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样板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相结合。选择部分产业集中度高的行业、品牌影响力大的产品,在生态环境好、获证产品多、产业规模大的地区,依托大型绿色食品龙头企业进行探索创建,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四章  确保绿色食品质量稳定可靠
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坚持“标准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引导各地科学设置产业发展目标。严格按标生产,严格许可审查,严格证后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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