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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瘟发生以来国家生猪调运政策梳理解读

时间:2020-06-2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兽医 - 小 + 大

河南省作为生猪生产和调出大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据农业农村部公布,通过建设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备案生猪运输车辆,构筑了严密的防控屏障,有效地阻止了非洲猪瘟疫情的传播蔓延。截至2019年3月河南省累计备案生猪运输车辆7185辆,为规范生猪车辆运营稳定了数据优势。

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2019年非洲猪瘟前期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由聚集性爆发向点状散发。生猪生产逐步向好,根据农业农村部生猪生产调度情况显示,2019年10月份起,能繁母猪存栏量止降回升,连续7个月恢复增长,生猪存栏量也连续3个月增长。但是因“非洲猪瘟”疫情造成的生猪存栏数量严重下滑,“稳产保供”依然是2020年的主旋律。

三、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健全完善生猪全产业链防控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3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285号公告(点击文件名或图片)

 

公告列举了十个“不得”,强化了防控措施。

1、不得隐瞒疫情。

2、不得销售疑似染疫生猪。

3、不得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

4、不得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

5、不得“隔山开证”。

6、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7、不得擅自更改生猪运输目的地。

8、不得屠宰问题生猪。

9、不得随意丢弃病死猪。

10、不得违规处置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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