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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

时间:2017-05-1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农业部 - 小 + 大

        疫区,设置了警示标志、动物检疫消毒站或临时监督检查站,消毒措施符合要求;对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未发现新的病例。同时按要求实施了封锁措施,未发现易感禽及其产品进出;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等场所和物品进行了彻底的清洗消毒。
        受威胁区,所有易感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免疫;紧急免疫14天后,随机采集血清样品抽检,应用HI试验进行抗体水平监测,每批禽群或每栋(舍)30份样,抗体效价大于4lg2为合格;经免疫效果监测不合格的,必须加强免疫1次。经监测,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源。
       (3)验收程序:每位验收人员必须按照由外围到疫点顺序组织验收,并做好自身防护。同时,要求解除疫区封锁后,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开放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活禽市场;疫区在解除封锁后,该区域养禽场必须空舍6个月以上,并经检测合格的,方可重新饲养禽类。
        4、扑杀
        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后,疫区内所有家禽必须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在充分考虑动物福利的前提下,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扑杀。
        (1)窒息 先将待扑杀禽只装入袋中,置入密封车或其它密封容器,通入二氧化碳窒息致死;或将禽装入密封袋中,通入二氧化碳窒息致死。
        (2)扭颈 一只手握住头部,另一只手握住体部,朝相反方向扭转拉伸。
        (3)其他 可根据本地情况,采用其它能避免病原扩散的致死方法。
        5、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防止病原扩散,涉及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对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1)深埋 深埋点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避开公众视野,清楚标示;坑的覆盖土层厚度应大于1.5米,坑底铺垫生石灰,覆盖土以前再撒一层生石灰。坑的位置和类型应有利于防洪。禽鸟尸体置于坑中后,浇油焚烧,然后用土覆盖,与周围持平。填土不要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饲料、污染物以及禽蛋等置于坑中,喷洒消毒剂后掩埋。
        (2)焚烧焚化 根据疫情所在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原则下,采用浇油焚烧或焚尸炉焚化等焚烧方法进行。
        (3)发酵 饲料、粪便、垫料等可在指定地点堆积,20℃以上环境条件下密封发酵至少42天。
        6、消毒
        (1)消毒次数 疫区封锁期间,发生疫情养禽场疫情处置后,第一周每天消毒一次,以后每周消毒一次;解除封锁前必须对疫点和其他重点场所进行一次终末消毒。
        (2)养禽场清洗和消毒 首先清理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对地面和各种用具等彻底冲洗,并用水洗刷禽舍等,对所产生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养禽场的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薰蒸等方式消毒;蛋品及饲料(库存)熏蒸消毒;养禽场圈舍、场地等,可采用消毒液喷洒的方式消毒;养禽场的饲料、垫料等作深埋、发酵或焚烧处理;粪便等污物作深埋、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处理;疫点内办公区、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道路等场所,要喷洒消毒;污水沟可投放生石灰或漂白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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