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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1-12-1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河北省人民政府 - 小 + 大

    (三)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一手抓规范提高,一手抓扩大规模,加大在项目资金、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社。通过典型带动,帮助合作社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夯实规模养殖基础。指导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农资采购、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合作社占到全省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3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六、强化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要真正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搞好通报表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防疫体系建设等扶持政策,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测和饲料兽药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企业及饲料加工企业给予扶持。将40%的农业产业化资金、40%左右的农业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畜牧业发展。贫困县安排扶持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充分发挥政策投入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项目。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吸引信贷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保险公司要开发适合奶牛、生猪、肉牛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省级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附件:1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附件:2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附件:3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附件:4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建设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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