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5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整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规用药问题,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振养殖水产品消费,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5年4月4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25年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治理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2025年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全面治理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问题,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振养殖水产品消费,增加养殖渔民收入,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农业农村部决定在2025年实施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治理行动。主要任务如下。 一、严把水产品出塘上市关口 (一)扎实开展出塘快速检测。推广应用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指导养殖户在水产品出塘上市前自主开展检测,引导鱼贩(水产品采购商)在塘口收购前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再收货。加强基层一线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织密快速检测网点,为养殖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快速检测服务。加大重点品种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力度,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要跟进监管,督促落实休药规定,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市销售,倒逼养殖过程依法规范用药。 (二)积极推广“吊水净化”模式。总结一些地方水产品上市前“停饲吊水提质增效”做法,集成创新形成本地区重点品种的经济适用“吊水净化”技术模式。组织做好上市前“吊水净化”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加速水产品兽药等物质代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指导养殖户打造质量安全品牌,提高销售价格,增加养殖收益,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高价高效”格局。 (三)强化合格产品销售保障服务。加强集中上市期产地水产品产销调度,适时通过组织商超、电商等水产品批量采购商与质量合格养殖户建立产销直接对接等方式,帮助养殖户销售质量合格水产品,营造“规范用药、销售无忧”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水产品生产监管 (四)强化违规用药风险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在塘养殖水产品兽药等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监测结果分析,找出水产养殖违规使用药物的高发地区、高发时段和高发主体,有针对性采取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等措施。坚持检打联动,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组织彻查原因,依法依规查处;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禁(停)用药、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五)强化质量安全间接风险防范。加强本地区水产养殖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用药技术指导,防范病急滥用药。加强养殖底泥环境中残存的孔雀石绿等降解慢的影响质量安全的物质检测,发现风险隐患的,指导养殖户及时清塘、换水,待无风险后再行养殖,努力消除环境因素造成质量安全不达标的隐患。 (六)强化养殖场所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兽药等物资购买记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养殖场区兽药等物资仓库,核查是否存在购买、使用禁(停)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假劣兽药,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超时限用药等情况。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置,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查获的禁(停)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假劣兽药,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形成对违规用药高压严打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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