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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兽药行业能力比对方案

时间:2025-03-27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兽药监察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加强兽药检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兽药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水平,推动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3月17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制定了《2025年兽药行业能力比对方案》,全文如下。

2025年兽药行业能力比对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兽药行业能力比对工作,持续提升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和质量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对项目

本次能力比对涉及兽用药品、兽药残留、兽用生物制品和动物疫病领域4个领域5个检测项目,项目名称分别是兽用药品领域HPLC法测定氯氰碘柳胺钠注射液含量,兽药残留领域牛肉中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残留检测和猪肉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残留检测,兽用生物制品领域无菌检验,动物疫病领域布鲁氏菌虎红平板凝集试验。

二、参加单位

(一)兽用药品领域参加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检验机构、2025年农业农村部兽药质量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原则上均须参加本次能力比对活动。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能力比对活动的单位,需同时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交书面申请。第三方兽药检验机构及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参加。

(二)兽药残留领域参加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残留检测机构、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以及承担2025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任务的单位原则上均须参加本次能力比对活动。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能力比对活动的单位,需同时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交书面申请。

(三)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参加单位。4个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区域分中心(西南区域分中心、华中区域分中心、华东区域分中心、东北区域分中心),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及第三方兽药检验机构。

(四)动物疫病领域参加单位。动物疫病诊断机构、养殖场、相关生物制品生产企业。

三、方法依据

(一)兽用药品领域HPLC法测定氯氰碘柳胺钠注射液含量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二)兽药残留领域牛肉中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残留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22-2022)。

猪肉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残留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17-2021)。

(三)兽用生物制品领域无菌检验项目推荐方法为《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3306。

(四)动物疫病领域布鲁氏菌虎红平板凝集试验项目推荐方法为GB/T 18646-2018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4.4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

四、比对样品

本次能力比对的样品均由中监所提供,每个能力比对项目由一组或两组样品组成,均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制备并对有关性能进行考察合格。考核样品统一编号,随机分配至参加单位,统一通过快递寄送样品(样品仅可用于能力比对,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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