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2025年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5-03-0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附件10:

家畜痘病毒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掌握家畜痘病毒感染情况,评估痘病毒影响范围,为科学防治家畜痘病毒病提供技术支持。

二、调查范围

河北、内蒙古、吉林、福建、山东、河南、广西、云南、宁夏、新疆等10省份。

三、调查内容

(一)调查场所

1.养殖场(户):每个调查省份选择家畜养殖密集地区的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牛场(户)和2个羊场(户)。

2.屠宰场(点):每个调查省份选择牛、羊屠宰量最大的屠宰场(点)各1个。

(二)采样要求

每个养殖场(户、点)平行采集10头动物全血、血清、口鼻拭子样品,每个屠宰场(点)平行采集7头动物全血、血清、口鼻拭子样品(全血样品不少于5mL/份,血清不少于1mL/份)。如有临床痘或结痂病变,优先采集痂皮组织,同时平行采集全血和血清。组织和拭子样品应置于生理盐水或磷酸盐缓冲液(PBS)中保存,各省采集羊的样品应兼顾山羊和绵羊。每个省份共采集87头份样品。

(三)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家畜痘病毒病专项调查采样登记单》(见附表10-1)。同时录入采样登记单电子表格(关注“中国兽医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消息:“采样信息表”,获取家畜痘病毒采样登记单二维码下载表格)。

四、组织实施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样品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起草等工作,并视情况择机赴有关省份开展专项工作调研。

(二)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任务样品的采集、登记、核实和汇总工作,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样品和采样登记单寄送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并将汇总后的电子采样信息表发送至邮箱:zhaoyunling@cahec.cn。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草食动物外来病监测与研究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邮编:266032

联系人:赵云玲(13376392727)

电话:0532-85650364

下载“采样登记单”请点击下方链接:2025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pdf

上一篇: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下一篇:没有了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