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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

时间:2024-01-19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要求,2024年1月19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了《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

为指导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平稳,2023年我国未报告专发生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发生2起野禽H5N1亚型禽流感疫情。从流行毒株看,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毒株以2.3.4.4b分支病毒为主,也检测到2.3.4.4h分支病毒。

(一)疫苗选择

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株+H5N8H5 -Re14株+H7N9 H7 Re4株)或(H5N2 rHN5801株+rGD59株,H7N9rHN7903株),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种鸡、蛋鸡、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一次,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商品代肉鸡、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初免后间隔3~4周加强免疫。

鹌鹑等其他人工饲养的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家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或野禽栖息地周边养殖场有暴露风险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

(三)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按GB/T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推荐的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口蹄疫

我国口蹄疫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亚洲I型口蹄疫维持无疫状态,近5年未报告发生A型口蹄疫疫情,2023年报告发生4起O型口蹄疫疫情,引发疫情的毒株均为O/Ind-2001毒株。同时,还检出O型口蹄疫CATHAY和Mya-98等毒株以及A型Sea-97毒株。

(一)疫苗选择

选择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的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 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隹文号数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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