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六、有关保障 (一)人员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应急处置技术支持机构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应急处置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队伍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食安办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二)物资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统筹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的储备调用工作,对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鼓励企业积极投保。 (三)医疗救治保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有关应急预案执行。 (四)信息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案件、事故通报等信息进行采集、监控和分析,研判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能及时报告与接收。 (五)社会动员保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省、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制定本级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预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应急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健全应急组织,配齐应急装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 (二)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预案编制单位应及时修订预案: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3.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4.在食品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5.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 (三)预案演练。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重点演练应急指挥、信息报送、现场指挥、协调联动、舆论引导、调查评估和综合保障等工作。 (四)宣传与培训。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技术机构、集中供餐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五)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食源性疾病中的传染病 2.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3.省指挥部工作组分组及职责 附件.pdf(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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