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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科技教育司 - 小 + 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建设一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下简称“秸秆利用重点县”),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建设300个秸秆利用重点县、60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秸秆饲用转化和清洁能源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不断拓宽。

三、重点任务

(一)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结合资源禀赋和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等,推进适用的秸秆利用方式,促进秸秆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1.推进秸秆变肥料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形成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推进秸秆就近就地轻简化科学还田,提高土壤钾素利用率,促进农田土壤固碳增汇,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2.推进秸秆变饲料养畜,减少粮食消耗。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

3.推进秸秆变能源降碳,助力“双碳”工作。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在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

4.推进秸秆变基质原料,培育富民产业。推动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等,用于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非木浆纸、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

(二) 开展秸秆利用重点县建设。结合秸秆利用潜力、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优先在秸秆资源量较大县(市、区)(见附件1)范围内遴选建设秸秆利用重点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体推进。

1.建设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不少于2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见附件2)。

2.培育市场化主体。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

3.开展监测评价。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还田比例超过40%以上的秸秆利用重点县,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布设不少于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4.打造典型模式。在县域范围内,围绕秸秆沃土、产业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全量利用、与其他废弃物协同利用等进行创新实践,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秸秆利用重点县,探索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秸秆生态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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