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2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四)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发展健康养殖。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动建立重要养殖水域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推进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展深远海养殖试点,推进低洼盐碱荒地渔业开发利用。优化海洋捕捞业。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捕捞年产量不得超过2020年分省控制指标。支持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推进渤海限额捕捞管理,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五)统筹抓好蔬菜和棉糖胶生产。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增加应急保供考核权重。加强北方设施蔬菜和南菜北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建设一批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提高大中城市周边蔬菜生产供应能力。稳定棉糖胶生产。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稳定新疆棉花生产。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推进胶园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数量更要抓质量,持续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测预警。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构建部省联动、各有侧重监测机制,着力解决应检参数覆盖率低、部分产品抽样基数过少等问题。开展粮油生物毒素、跨领域交叉用药等风险评估。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监督抽查、暗查暗访力度。加快推进常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强化检打联动。创新监管举措。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试点。实施全程追溯促进行动,落实追溯管理制度,发布一批追溯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动态评价。 (七)加强农业国际合作。搭建合作平台。认定第二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稳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促进优势农技、农机走出去。深入参与国际粮农治理。加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土壤健康、粮食减损等共同议题的合作引领,支持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在华运营。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简化监测识别程序,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落实精准帮扶。严格落实监测帮扶责任,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因人因户落实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力的,及时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九)培育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公益帮扶,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与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精准对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发展重点产业。巩固光伏脱贫工程成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持续跟踪金鸡帮扶项目进展,强化产业融合项目等配套支持。打造典型样板。选择脱贫县相对集中、产业基础好的市(地、州),整市建设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推进全域规划、全链开发。推动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 (十)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强技能培训。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等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稳岗就业能力。推动东西部省份做好省际间劳务协作,扶持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大型特大型安置点,持续开展易地搬迁后续发展跟踪监测,全面摸清后扶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实施就业帮扶协作专项活动,加强劳务组织化输出,稳步提高就业质量。指导各地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逐步提高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促进社会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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