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1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三、减少用药的预防措施 树立健康养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在严把蛋鸡种苗、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饲料原料的采购关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一)加强消毒管理 设置完备的消毒设施设备。在养殖场生产区门口设供车辆消毒用的消毒池、消毒棚及供出入人员消毒用的熏蒸通道;在生产区主干道、鸡舍入口处等设消毒池,顶部设喷雾消毒系统;装备必要的流动消毒设备。 坚持消毒灭源制度化和日常化。严格对出入车辆和人员消毒,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和喷雾消毒,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能进出生产区,必要时须经喷淋、更衣换鞋或穿戴防护服后方可进入;做好日常消毒,场区环境每天1次,带鸡消毒雏鸡舍每天1—2次、蛋鸡舍每天1次,根据季节和气温的变化适当调整频率;严格批间空栏期管理,并做好空栏期消毒和净场消毒;定时对器具消毒。 制定实施科学的消毒技术规范。科学选择与使用消毒药,应多品种轮换使用;正确配制消毒液,掌握好使用的浓度,注意消毒药之间的配伍禁忌,如酸碱、氧化剂等;消毒液定期更换,特殊情况即时更换;定期评价消毒效果;环境消毒重点区域包括鸡舍周边、道路、食堂、宿舍、卫生死角等,空栏消毒应在清扫、冲洗干净后选用不同类型消毒剂多次消杀。 (二)管控传染媒介 定期清除生产区周围的杂草,及时清扫道路、鸡舍,及时清理场区积水,确保环境卫生,保持鸡舍内环境整洁。应有防蚊、蝇、鼠、鸟的设施和措施,不得使用氟虫腈等危及蛋品质量安全的药物。 (三)无害化处理废弃物 养殖场选址、布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具备相关规模的养殖场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内部应合理布局,按功能划分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污物废弃物处理区;生产区净道与污道无交叉。 应对粪污和病死鸡做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应参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置应遵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执行。 (四)控制饲养环境 加强对鸡舍环境控制,包括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在集约化程度较高的蛋鸡养殖场,提倡建设全自动化、全封闭式鸡舍和自动化环控设备,尽可能给鸡群提供一个舒适的生长、生产环境,将舍内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在适宜、稳定的范围内。小规模养殖场和家庭散养户,要保持适宜的养殖密度,也要统筹好温度、湿度和通风。 (五)强化饲料和饮水管理 严防“病从口入”,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和饮用水清洁卫生。对水线、料盘等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一方面应科学制定饲料配方,根据蛋鸡群的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以保证饲料营养能够满足各生长阶段的需要,做到营养均衡,另一方面须严把饲料质量安全关,总砷、重金属、亚硝酸盐、霉菌毒素、细菌总数、霉菌总数等应符合最新版《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的要求。蛋鸡养殖饮用水应清洁,无变质、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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