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编者按:为加强“十四五”时期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官方兽医培训,2022年02月10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2022—2025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农牧发〔2022〕6号,并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2025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官方兽医培训,提升官方兽医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官方兽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重点,加强官方兽医培训考核,强化培训条件保障,加快培养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官方兽医队伍,为有效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官方兽医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官方兽医知识结构持续更新优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完训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实施,全员培训。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制定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按照培训计划要求,全员参加培训。协检人员培训参照官方兽医培训计划执行。 (二)面向基层,务实管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官方兽医岗位要求和基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自学为主,学时管理。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有效激发官方兽医自主学习动力。实行学时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指导官方兽医及时查漏补缺,提高培训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官方兽医培训 1.岗前培训。对新任命的官方兽医进行动物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官方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和行风建设、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等方面培训,经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岗前培训和考核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每人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含线上培训)。 2.在岗培训。对在岗官方兽医进行动物检疫监督、动物卫生法学理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岗培训由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含线上培训)。 3.学历学位教育。有条件的省份,要积极探索与相关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兽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提升官方兽医队伍学历学位层次,提高兽医专业知识水平。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组建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农业农村部负责组建国家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加强师资选拔、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区域实际,完善省级师资队伍,做好相关条件保障,并积极向国家师资库推荐优秀师资。每名师资每年应承担不少于6学时的官方兽医培训任务。 2.提升官方兽医师资能力。对官方兽医师资进行动物检疫监督、动物卫生法学理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分别由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含线上培训)。完善官方兽医师资轮训制度,官方兽医师资每2—3年轮训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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