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行业资讯 > 文章

河北省启动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百日攻坚行动

时间:2021-12-15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了做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制发了《河北省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省奋战100天,强化“一抓两管三常态”措施,确保冬奥会以及2022年“两节”“两会”期间动物疫情稳定。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抓好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动物防疫法》和防控政策、技术规范等,宣传“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及任务,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要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加强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以及养殖场户、屠宰、贩运人等管理相对人培训,切实做到畜禽养殖全产业链责任主体懂法守法、懂技术、会防控。要组织开展健康卫生宣传,大力普及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强化养殖者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强化检疫监管。结合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产地检疫出证、运输过程持证、到达目的地收证制度,对动物检疫及调运实施全程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检疫监督管理责任。产地检疫严格落实主体申报、现场检查、车辆查证三项,屠宰检疫严把入厂查验、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三关,做到有病不出养殖场、不出检疫证、不出屠宰厂,病死畜禽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二是严格调运过程监管。落实检疫证明回收制度,没有回收检疫证明的,暂停再次运输生猪;落实入冀动物指定通道制度,屠宰和养殖企业严禁接受未经省际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的入冀动物。三是强化官方兽医履职尽责。及时调整充实官方兽医队伍,明确人员职责,强化工作保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履职到位、管理到位,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开“人情证”、证物不符出证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及时掌握辖区内存栏变动和出栏情况,对饲养情况与出栏检疫数量、病死畜禽数量存在出入和异常的,要及时调查核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线索要及时查处,联合公安机关给予严厉打击和震慑。

(三)强化疫情处置监管。各地要对照应急预案,按照实战的要求,全面检查应急响应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人员是否调整及时,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防疫物资盘存清理更新,并填报清查汇总表,严防物资特别是上级下拨物资因保管不当造成过期失效浪费。要严格值班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规范信息报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上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处置。要严格疫情处置,一旦出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要求科学处置,坚决防范疫情扩散蔓延风险;对发生疫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处置以及处置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排查监测常态化。一是严格疫情排查。坚持包村包场排查制度,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每周对辖区的养殖场(户)开展全面大排查,及早发现疫情隐患。二是开展专项监测。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工作。加强免疫抗体检测,全面掌握畜禽保护水平;加强病原学监测,全面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疫情动态。三是加强疫情预警。2021年12月底前省级组织开展年度动物疫情监测专家预警会议,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各市、县(市、区)要在专项监测基础上,结合2021年全年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对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发病率、病死率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疫情研判报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对各市、县疫情研判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五)强制免疫常态化。要结合秋防免疫和抗体水平监测情况,落实“三补免”,对新补栏和漏免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空白点;对免疫抗体检测不达标的,要分析原因及时补免,切实提高抗体水平;对接近或超过免疫期的,要及时强化免疫,确保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抗体保护状态。

(六)清洗消毒常态化。利用冬闲和元旦、春节假期,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单位和个人开展年终大清理,及时清除杂物,保持环境卫生;每月5日、15日、25日,统一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清洗消毒活动,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隐患。依托大型屠宰场和规模养猪场,加强区域性洗消中心建设,完善无害化处理厂洗消设施,强化对畜禽运输车辆和病死畜禽收集转运车辆清洗消毒。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统筹抓、抓统筹,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效果。省厅将采取会议调度、飞行检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大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督导调度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上一篇:邢台市首个第三方兽医实验室通过省级评估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专题研究部署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