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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14    点击: 次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强化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本阶段免疫补助病种为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助对象为北京市范围内的猪、牛、鸡、鸭、鹅等规模养殖场,未达规模标准且具备自主免疫条件的场户,也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实施“先打后补”。补助条件要求疫苗合法合规且免疫效果达标,同时养殖场能够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如实、规范填报相关信息,且能够严格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

对于补助程序,《方案》指出养殖场户要先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申请,由相关人员对养殖场户进行资质审核后才能进行免疫。免疫实施时养殖场户自主选择农业农村部批准使用的疫苗实行程序化免疫,并适时进行补免。免疫后及时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传免疫记录和相关信息。养殖场户可分别在2022年、2023年、2024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在线提出补助申请,上传补助证明资料等信息,经相关单位进行补助核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财政局统一提交资金分配方案,随后由市财政局进行补助资金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补助核定时,养殖场户要注意核定周期的变化,《方案》显示,2022年度核定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2023年度和2024年度核定周期更改为前一年8月1日至本年7月31日。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免疫核定时每个“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每年须由所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4次免疫效果监测(每季度1次),每次抽样数量不少于30份,抗体合格率须达到70%(含)以上。免疫监测不合格的,养殖场户须实施补免,补免后仍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方案》还明确指出,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落实北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保障畜禽健康安全,维护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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